各单位:
为深入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保障清明节期间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确保全体师生度过平安、祥和的假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树牢“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全面排查整治,筑牢安全防线
各单位要在放假前认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每天一排查、每周重点查、每月全面查”机制,对教学楼、学生宿舍、实验室、食堂、图书馆、供电设施、防雷设施、校园围墙(围栏)及周边环境等重点场所和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地质灾害、食品安全、卫生防疫、防汛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同时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须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限期完成整改。
三、深化安全教育,提升防范意识
放假前,各单位要深刻吸取校内外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通过专题会议、线上平台、宣传栏等形式,开展清明节专项安全教育,不断引导师生遵纪守法,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开展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教育。要对学生集中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别是要教育学生率先垂范,在清明节期间开展文明祭祀,鼓励采用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方式开展祭扫,不使用明火、不烧纸钱、不放烟花爆竹。
(二)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每年春夏季是溺水的高发期,各单位要把防溺水宣传教育及责任落实作为近期单位安全的重点工作,要充分认识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防溺水“六不两会四告知”。
(三)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各单位要加强师生安全驾车乘车教育,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不乘坐非营运车辆,在校内外均要遵守交通规则,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教育。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各单位要提醒师生注意防范“AI诈骗”、网络购物退款诈骗、网络刷单诈骗、冒充QQ微信好友诈骗、微信点赞、微信扫码诈骗等,引导师生举一反三,提高对电信网络诈骗的辨识能力,避免受到电信网络诈骗侵害。
(五)开展学生外出安全提醒。各二级学院要全面梳理掌握假期学生外出情况,做好交通出行安全教育和提醒,并强化家校协同,督促家长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防范学生意外事件的发生。
四、严格假期管理,优化服务保障
(一)强化心理健康服务。各学院要高度关注清明节前后学生心理变化,对重点学生及时开展疏导干预,最大程度避免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要加强清明节期间家校协同工作,帮助家长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树立正确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掌握科学的亲子沟通和交往的方法技能。
(二)强化留校管理与服务。学生工作部要严格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学生纪律要求,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后勤保障中心做好留校师生餐饮保障,图书馆、体育场馆等正常开放,丰富留校师生假期生活。
五、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按照学校值班工作安排,要严格假期值班工作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及时处理各种事务并做好值班工作记录。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报告并妥善处置,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后勤保障中心(安全保障中心)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