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强师工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展示教师精神风貌,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在遵义市教育系统选树宣传“最美教师”。根据遵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遵义市“最美教师”选树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且在我校缴纳社保满1年及以上。
(二)推荐名额
各直属党组织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1名,学校将从推荐候选人中择优推荐1名参加遵义市“最美教师”评选。
二、评选条件
具体评选条件,参照《2023年遵义市“最美教师”推选范围及条件》(见附件2)。
三、评选程序与办法
1.各直属党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党组织提出申请,并填写2023年遵义市“最美教师”推荐表、推荐对象事迹摘要(推荐表详见附件2)。
2.评审推荐。学校负责对推荐上报的候选人开展评审推荐,择优推荐申报人参加遵义市“最美教师”评选。
3.审核批准。候选人名单由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遵义市教育体育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质量。各直属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最美教师”选树宣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认真逐级推荐。推荐评审坚持以政治坚定、工作实绩突出为标准,做到优中选优,好中选好。推荐的“最美教师”事迹要突出,具有时代性、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具有榜样和示范引领作用。
(二)发扬民主,广泛遴选。推荐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确保做到民主推荐、民主评议、严格评审程序、多方监督、群众认可。要从一线教师中深入挖掘教师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展现教师真挚的教育情怀、执着的使命担当、无私的奉献精神,有效传递教育工作主旋律和正能量。
(三)严肃纪律,同步推进。各直属党组织要按推评条件严格审查推荐对象资质,确保推荐对象填报信息真实。凡发现弄虚作假、有师德失范行为者,一律取消推荐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各直属党组织须在3月31日(周五)下午5点前,将推荐候选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教师工作部304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1.书面材料
(1)“最美教师”推荐表、推荐对象事迹摘要、相关事迹(各一式1份,见附件2);
(2)各直属党组织对候选人思想政治现实表现的书面意见(一式1份),并加盖各直属党组织公章;
(3)相关佐证材料(所填论文、教材或专著须已在正式刊物上刊出或正式出版,论文填写核心及以上级别刊物,教材或专著填写时突出代表作)。
2.电子材料
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文档命名为:教师姓名+申报遵义市“最美教师”。
六、联系方式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QQ:1379801244。
附件: 1.遵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遵义市“最美教师”选树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2023年遵义市“最美教师”推选范围及条件
教师工作部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