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档案更新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茅台学院教师档案信息管理暂行规定》,为做好教师档案材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现将我校教师档案信息更新工作通知如下:
一、更新范围
所有担任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实验人员、行政人员
二、需报送的档案材料
1.更新材料时间:2022年3月——至今;
2.基本情况(职务、学历等)有更新的,填写表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3.2021-2022年第二学期,2022-2023年第一学期有教学任务,填写表二(签字),提交相应课表或教学任务书(盖章);
4.科研情况(主持/参与项目、论文发表、著作、专利)有更新的,填写表三,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5.培训情况有更新的,填写表四,提交相应培训、进修总结及结业证书复印件;
6.奖励及处分情况有更新的,填写表五,提交相应材料复印件。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外聘兼职教师只更新任教情况(表二)。
2.未提交过教师档案的教师,如新入职教师或新承担教学任务行政人员需填写《茅台学院教师档案》及《教师个人成长档案目录》,并提供全部证明材料。
3.请各单位于2023年3月22日(星期三)前,将更新材料报送至教师工作处302室,并将电子档材料发送至1146609808@qq.com。
附件:1.《茅台学院教师档案信息管理暂行规定》
2.附表
教师工作处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