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4〕35号)、《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茅台学院职称申报推荐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就2024年学校高等学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系列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
高校教师系列评审条件执行《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2〕108号)。实验技术人员系列评审条件执行《贵州省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3〕68号)。
二、工作安排
(一)评审方式
今年,全省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系列的职称评审继续依托“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系统”)开展。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的,还须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贵州)”(以下简称“教师系统”)中完善信息并上传按专业(学科)分类自行选定的1篇(个、件)个人最具代表性的成果,具体上传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审有关安排
1.评审系统地址。本年度线上评审共涉及两个系统,职称系统网址:https://rcrs.gzsrs.cn:9999/ips/。教师系统网址:https://117.135.201.241:8081/mgmt,操作手册可登录后在业务管理—职称评审—项目管理中相应申报项目内下载。
2.账号创建。从2024年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申报人账号实行实人制管理,申报人应访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职称一站式办理”专栏(https://rst.guizhou.gov.cn/ztzl/tjgzxyfwgzrcgzzcyzsbl/)系统入口进行用户账号的创建和关联。首次创建个人账号的,须注册账号并进行个人实人制验证,账号与用人单位绑定关联后方可办理职称申报业务;已有系统个人账号的,首次登录时须完善用户资料,并进行个人实人制验证,验证通过后可办理职称相关业务。教师系统账号创建主要针对未纳入教师系统管理的各级教研室、其他教育机构及行业外单位等。
3.系统申报。8月1日至8月25日,申报人可登录职称系统维护本人信息、填写上传申报材料,为提交申报材料做好准备。准备就绪的可点击“预约自动申报”,系统将在申报时段内自动申报,也可于8月26日8:00至8月30日17:00手动申报。为错开8月26日至8月30日申报高峰,建议选择“预约自动申报”。
4.学术论文查重。贵州人才人事系统嵌入了第三方知名学术平台论文查重服务功能,申报人根据需要自主选择使用和确定费用来源,查重费用由提供服务的第三方平台收取。
(三)资格审查、推荐及材料流转。
1.资格审查。学校根据《贵州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试行)》,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材料,发现填报错误、被信息系统“学术风险预警”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其他不符合申报要求问题的,指导申报人进行补正。申报人应确保进入公示、推荐环节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合规。
2.公示推荐。学校对审核情况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和信息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启动后,申报材料不能退回补正。
3.材料流转。公示完成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往上一级推送,确保申报人材料在评委会收取材料截止日前推送到位。
4.评审费交付。从2024年起,职称评审费统一通过职称系统收缴。职称评审委员会确认接收申报人职称申报材料后,职称系统会生成缴费二维码,申报人在规定时限内扫码缴费后将收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非税票据短信,可按短信要求自行下载非税票据。省教育厅组建的评委会收费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作放弃申报。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继续教育学时。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时间累积应不少于60学时。2021年及以后,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时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申报人按《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应在申报前完成2024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课程学习和测试。测试通过结果由职称系统自动获取,从2024年起申报人无需在系统中提供公需科目测试的佐证材料。
(二)基层服务经历。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260号)第三条第八款以及黔教函〔2021〕102号文件相关要求,基层服务经历要符合服务区域、服务周期及服务形式要求。
(三)学生工作经历。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
(四)服务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部署。
1.继续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 号),博士、硕士可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直接申报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根据《贵州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2024年推进计划暨地方工作要点的通知》“要突出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导向,将专利的转化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标准”的要求,使用仅被受理的专利申报职称的,需要上传专利申请的相关材料,要重点考察其专利申请材料的质量和水平。使用授权专利申报职称的,要重点考察其转化效益情况。
(五)任职年限计算。2024年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六)组织开展好申报推荐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积极做好职称有关政策的宣传和服务工作,让教职工及时准确了解职称评审政策、评审条件、申报程序等,积极帮助教职工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和报送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向教学单位(行政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人拟申报评审专业和任课实际,选择挂靠在相应教学单位申报)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申报条件的印证材料。
(七)严格把好审核关
各教学单位要将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首要标准,严格把好申报人师德师风审查关。要重点审核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情况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业绩成果、科研成果及学术成果是否真实有效,对申报材料(含政策性审查后补充的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严格把关。按照《茅台学院职称申报推荐管理办法(试行)》等的要求,做好初审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师德师风、业绩(科研)成果、学术水平、技术能力和职业道德等情况,提出拟推荐人选,将拟推荐人员花名册报学校教师工作处。
凡申报评审中出现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情形的,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省人社厅相关规定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4年职称评审有关不规范学术刊物的通报》(黔教办师〔2015〕6号)的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已评审通过并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撤销其相应资格,自查实之日起3个评审年度内不得申报评审,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其相应责任。
学校启动公示程序前,申报材料可退回申报人调整补正。启动公示程序后,为充分保障个人申报意愿和信息安全,系统对申报材料开启防篡改保护,除“申报类别”、“评审类别”可按程序依申请调整外,申报材料全流程锁定流转。
四、时间安排
2024年7月16日下发通知部署准备工作。各教学单位传达文件精神,动员、安排申报工作。
2024年8月1日-8月30日申报人进行系统申报,同时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各教学单位组建推荐小组,对申报人的资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
2024年9月2日各教学单位将申报人材料及推荐意见报送至教师工作处。
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系统及线下公示,并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上报材料。
附件: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教师工作处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