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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科室及职责

    一、思想政治教育科

1.负责在校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及时收集信息,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

3.负责组织开展辅导员培养、考核、比赛、评优及表彰等工作,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4.负责易班活动平台建设及活动开展。

5.负责制定入学教育方案及学风建设方案。

6.做好学风建设督促检查工作,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

7.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主题班会。

二、学生科

1.负责学生评优机制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学生评优评先。

2.制定、完善违纪制度,做好违纪学生的处理以及申诉工作。

3.负责建立和维护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组织实施学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管理。

4.负责学生寝室文化建设工作,定期开展文明寝室建设活动。

5.做好预防和处理学生安全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安全稳定宣传、教育工作。

6.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做好学生证、火车优惠卡各类服务工作。

三、资助管理中心

1.负责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各项要求。

2.负责与省教育厅资助办的日常业务联系。

3.负责组织开展全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新生入学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工作。

5.负责审核汇总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和材料上报审批工作。

6.制定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制度,指导开展全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全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8.审批校内勤工助学的岗位设置、用工要求和薪酬标准,通过卡上支付学生勤工助学酬金。

9.负责组织各学院开展全校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工作,审核、发放并汇总相关材料。

10.负责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审核和经费发放。

11.负责组织各学院开展各级各类政府奖(助)学金的评定、审核与发放以及相关报表统计、上报工作。

12.负责各类社会奖(助)学金的遴选、面试、公示、资金发放。

四、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1.制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相关制度,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创新。

2.规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程序,完善管理方法,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性及规范性。

3.定期组织辅导员及班级心理委员培训。

4.全面充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5.指导心理协会或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6.利用新媒体平台,开设心理健康网页,利用微信、易班等平台多渠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7.建立及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构建“校-院-班-寝”四级工作体系,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8.建立及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心理普查及心理健康调查。

9.建立及完善校内心理援助渠道,提供个体、团体心理辅导。

10.负责开展心理健康教研室相关工作,建立及完善我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按需开设相关课程,做好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