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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优秀班级心理委员的通知
2021-05-20 00:00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各系:

充分调动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序开展,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班级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评选时间为5月21日-6月4日。其中,5月21日-5月31日为参评材料报送阶段,逾期未报送视为主动放弃参评资格;6月1日-4日为评选阶段。

二、参评对象

班级心理委员

         三、评选条件

1.品学兼优,无任何违纪行为,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2.在2020-2021学年,担任班级心理委员半年以上。

3.工作认真负责,积极组织、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活动。

4.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培训或活动。

5.热心心理健康教育,善于沟通,生活态度积极,能带动影响周围同学。

四、评分标准

         优秀班级心理委员的评选按100分制进行评分,具体分值分配如下:

1.担任班级心理委员起止时间(占评分的10%):时间必须精确到月份。

2.个人工作情况(占评分的20%):指担任心理委员以来的具体心理健康工作开展情况、事迹以及工作过程中的所思所感等,800-1500字内,内容必须原创(材料可另附)。     

3.组织班级同学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情况(占评分的30%):含心理中心和各系开展的活动及心理危机排查周报表情况。心理中心活动以2020年心理普查、2021年心理健康活动月活动作为主要衡量项;各系开展的活动需提供支撑材料,并加盖系公章。

4.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情况(占评分的20%):指心理委员主要负责开展的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需提供支撑材料;需辅导员签字证明。   

5.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或讲座(占评分的20%):参加心理中心组织的培训或讲座,以签到为准;参加系组织的培训或讲座需提供支撑材料,并加盖系公章。

         五、工作要求

此次评选遵循自愿报名原则,报名的同学于5月31日17:00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邮箱2548732994@qq.com,纸质版盖章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办公室(行政楼D1-119室)。报送材料需真实,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评选资格。

         六、奖项设置

活动由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进行综合评议,将评选优秀班级心理委员: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发放奖品。

附件;2020—2021学年优秀班级心理委员申报表.docx

 

 

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