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充分调动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序开展,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班级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评选时间为5月21日-6月4日。其中,5月21日-5月31日为参评材料报送阶段,逾期未报送视为主动放弃参评资格;6月1日-4日为评选阶段。
二、参评对象
班级心理委员
三、评选条件
1.品学兼优,无任何违纪行为,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2.在2020-2021学年,担任班级心理委员半年以上。
3.工作认真负责,积极组织、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活动。
4.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培训或活动。
5.热心心理健康教育,善于沟通,生活态度积极,能带动影响周围同学。
四、评分标准
优秀班级心理委员的评选按100分制进行评分,具体分值分配如下:
1.担任班级心理委员起止时间(占评分的10%):时间必须精确到月份。
2.个人工作情况(占评分的20%):指担任心理委员以来的具体心理健康工作开展情况、事迹以及工作过程中的所思所感等,800-1500字内,内容必须原创(材料可另附)。
3.组织班级同学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情况(占评分的30%):含心理中心和各系开展的活动及心理危机排查周报表情况。心理中心活动以2020年心理普查、2021年心理健康活动月活动作为主要衡量项;各系开展的活动需提供支撑材料,并加盖系公章。
4.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情况(占评分的20%):指心理委员主要负责开展的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需提供支撑材料;需辅导员签字证明。
5.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或讲座(占评分的20%):参加心理中心组织的培训或讲座,以签到为准;参加系组织的培训或讲座需提供支撑材料,并加盖系公章。
五、工作要求
此次评选遵循自愿报名原则,报名的同学于5月31日17:00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邮箱2548732994@qq.com,纸质版盖章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办公室(行政楼D1-119室)。报送材料需真实,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评选资格。
六、奖项设置
活动由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进行综合评议,将评选优秀班级心理委员: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发放奖品。
附件;2020—2021学年优秀班级心理委员申报表.docx
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