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充分调动学院心理辅导教师及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和谐发展。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评选时间为5月29日-6月20日。其中,5月29日-6月10日为参评材料报送阶段,逾期未报送视为主动放弃参评资格;6月11日-13日为评选阶段;6月14日-16日为公示阶段。
二、参评对象
茅台学院全体班级心理委员
三、评选条件
1.品学兼优,无任何学业挂科、违纪行为,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2.在2022-2023学年,担任班级心理委员半年以上。
3.工作认真负责,积极组织、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活动。
4.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培训或活动。
5.热心心理健康教育,善于沟通,生活态度积极,能带动影响周围同学。
四、评分标准
优秀班级心理委员的评选按100分制进行评分,具体分值分配如下:
1.担任班级心理委员起止时间(占评分的10%):时间必须精确到月份。
2.个人工作情况(占评分的20%):指担任心理委员以来的具体心理健康工作开展情况、事迹以及工作过程中的所思所感等,800-1500字内,内容必须原创(材料可另附);
3.组织同学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情况(占评分的50%):含心理中心和各系开展的活动及心理危机排查周报表情况。心理中心活动以2022年心理普查、2023年心理健康活动月活动作为主要衡量项;各系开展的活动需提供支撑材料,并加盖系公章;
4.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或讲座(占评分的20%):参加心理中心组织的培训或讲座,以签到为准;参加系组织的培训或讲座需提供支撑材料,并加盖系公章。
五、工作要求
此次评选遵循自愿报名原则,报名的同学于6月10日 17:00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邮箱2548732994@qq.com,纸质版盖章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办公室邹昌浪处(报国楼A2-123室)。报送材料需真实,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评选资格。
六、奖项设置
活动由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进行综合评议,将评选优秀班级心理委员: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发放奖品。
学生工作处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