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场地使用服务的通知
全校师生:
为进一步方便我校师生的学习和生活,现学生事务中心正式对全校师生开放,各相关部门、各级学生组织及教学单位可通过填写附件表格,申请使用服务中心场地,以开展除日常教学外的教学科研活动及学生活动。
申请流程:
由申请人填写表格——申请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交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登记后现场或电话告知是否申请成功
申请使用场地注意事项:
1. 保持场地设施设备的完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 使用人需要保持申请场地内卫生;
3.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场地举办活动,一经发现,服务中心将立即取消或停止使用该场地;
4. 未经允许,使用人不得在所申请场地随意张贴与活动相关的海报,影响环境卫生。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