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统筹学校组织机构及职责建设工作。
2.负责基层党组织的管理、监督、指导和考核工作。
3.负责对具有管理权限的干部的监督、教育、任免工作。
4.负责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负责党员发展、监督、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统筹学校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工作。
7.负责统筹落实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8.负责本单位第三方合作单位监管工作。
9.负责本单位相关业务流程和制度的建设工作。
10.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国安、 信访、保密、综治、安全、环保及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等工作。
11.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