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茅台学院2022-2023学年“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的通知
2022-10-24 15:19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发挥优秀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校内青年集体立足岗位作贡献,创先争优当先锋,更好地服务学校发展和学生成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根据《茅台学院“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管理办法(试行)》(茅院党发〔2022〕49 号)相关规定,决定开展茅台学院2022-2023学年“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各直属党组织可推荐1个集体参与评选。

、申报对象

1.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的集体。

2.各教学单位以教研室、课题组、实验中心等为对象参与申报,各党群部门、行政部门以工作组、业务组等为对象参与申报,学生团体以项目小组、服务团队等为对象参与申报。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创建集体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占比不低于60%,至少有1名不超过40周岁的负责人担任号长。

2.集体成员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集体成员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技能过硬,在管理、教学、科研、服务中体现良好的专业素养、职业素养。

4.集体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工作成效在校内被广泛认可,深受师生员工好评。

5.集体战斗力、向心力、凝聚力强,能围绕学校中心任务,组织和带领青年扎实有效开展工作,成果显著。

6.集体在关心青年、培养青年、服务青年方面表现突出。

四、申报流程

(一)提交申报(即日起-11月4日)

申报集体按要求向所在党组织提交《茅台学院“青年文明号”申报表》(附件1)及《“青年文明号”申报事迹材料》(附件2)和相关佐证资料。“青年文明号”申报实行公示制度,申报集体需在工作场所自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各直属党组织择优推荐(11月10日前)

各直属党组织择优向校团委递交拟推荐集体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行政楼221,电子版发至mtxytw@163.com)。

(三)组织评选(11月18日前)

校团委组织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评选出不高于申报总数20%(且最多不超过3个)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予以公示。

(四)开展创建(2022年11月-2023年4月)

创建单位按照《“青年文明号”申报事迹材料》中本单位的创建计划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并参照《茅台学院“青年文明号”量化评分表》(附件3)的要求做好创建工作材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

(五)验收授牌(2023年5月)

校团委组织评审小组根据《茅台学院“青年文明号”量化评分表》对“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进行验收评定,量化评分不低于80分的创建单位视为创建达标予以授牌。

五、表彰奖励

“青年文明号”评选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后续验收得分高于80分的集体予以表彰并按照2000元/号奖励。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直属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真正成绩优秀、有影响力、有示范性的青年集体推荐出来。

2.加强监督。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本次“青年文明号”申报、评选和表彰实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851-28797053。

3.申报“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工作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咨询。联系电话:0851-28797051。

 

附件:1.茅台学院“青年文明号”申报表.docx

          2.“青年文明号”申报事迹材料.docx

          3.茅台学院“青年文明号”量化评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