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学生会:
为进一步提高茅台学院学生会建设水平,调动学生会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表扬先进,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经校团委、学生会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担任校级、系级学生会干部且任职满半年及以上的学生会干部。
二、评选条件
1.参评学生会干部必须在学生会任职半年以上。
2.学习、工作等各方面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
3.最近1个学年/最近1学期/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或者本班级前1/3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4.在学生会中发挥骨干作用,所在学生会部门精神风貌好、活动影响广、工作成绩突出。
5.认真完成校团委及学生会部署的各项工作。
6.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竭诚服务学校同学,起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三、评优名额
序 号 |
单 位 |
总人数 |
评优系数 |
评优名额 |
1 |
茅台学院学生会 |
40 |
10 |
|
2 |
食品科学与工程系学生会 |
30 |
1.2 |
7 |
3 |
资源环境系学生会 |
25 |
1.2 |
6 |
4 |
工商管理系学生会 |
30 |
1 |
6 |
5 |
旅游管理系学生会 |
29 |
1 |
6 |
6 |
酿酒工程系学生会 |
30 |
1 |
6 |
7 |
酿酒工程自动化系学生会 |
27 |
0.8 |
4 |
合计 |
45 |
优秀学生会干部每年评选1次,校级学生会评优名额不超过校学生会总人数的1/4;二级学生会评优名额在不超过所在学生会总人数1/5的基础之上,结合本学年二级学生会考核情况确定(附件1)确定各二级学生会推荐名额。具体推优名额如下:
四、申报要求
(1)各级学生会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精心组织有关人员根据申报条件对拟申报的优秀学生会干部进行全面考核,宁缺毋滥。申报材料要严格把关,真正把优秀个人推荐上来。
(2)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民主评议,采取自下而上的程序推荐候选个人。
(3)各二级学生会将《茅台学院优秀学生会干部推荐表》(附件2)和《茅台学院“优秀学生会干部”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于4月13日17:00前报至校学生会负责人王桂圆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6764764@qq.com,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