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教辅部门/后勤保障中心 (安全保障中心)/规章制度

《配电房安全管理规定》《配电房交接班管理规定》《外来人员出入配电房管理规定》《配电房巡查管理规定》《配电房停、送电安全操作规程》《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2025-08-08 13:00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配电房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操作人员须持有效电工证上岗,熟悉设备性能、安全规程及应急预案。

第二条  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每周定期巡查配电房设施设备,值班记录完整清晰,交接班需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条  停送电须由值班电工执行,非授权专业人员严禁操作;倒闸操作需两人协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完成。

第四条  供电线路严禁超负荷运行,跳闸故障仅允许试送电一次,失败后应立即上报。

第五条  配电房须配置手持式气体灭火器,每月检查消防器材;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物和动用明火。

第六条  每周检查防护设施,谨防动物进入配电房。

第七条  突发停电应立即采取紧急补救措施,同步联系供电部门,并记录事件详情。

第八条  检修时悬挂“禁止合闸”标识,验电后装设接地线,落实双重防护。

第九条  保持室内干燥清洁,每月测试应急照明工作状态。

第十条  外来人员需登记并经相关负责人批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配电房交接班管理规定

 

第一条  当值交接时,应做好交接事项登记

第二条  交班者须在交班前做好下列准备工作:整理运行日志、工具和有关钥匙、进行室内外清洁等。

第三条  接班者必须在交班前进入值班室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四条  交班者必须同接班者交代当值运行情况,特别是事故处理和缺陷情况;接班者应掌握所发生一切情况(包括备用电源),接班者应检查各种设备是否符合系统运行实际,检查安全器具,备用品和所有记录资料。

第五条  事故处理和操作时,禁止交接班,待处理完毕方可交接班,交接时如发现有异常设备,应由交接班者共同负责处理。

 

 

 

外来人员出入配电房管理规定

 

第一条  外来人员(含检查/参观/施工)出入配电房需提前向后勤保障中心报备,并由相关人员陪同进入。

第二条  进入配电房人员须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条  进入配电房人员应严格遵守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  进入配电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第五条  非上述人员一律禁止进入配电房。值班人员私人会客,须在室外并控制时间、不妨碍工作。

 

 

 

配电房巡查管理规定

 

第一条  值班人员每周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查,严格执行“三禁”原则,即禁手机、禁闲聊、禁擅离岗位。

第二条  巡查人员发现设备缺陷或运行异常时,应做好记录、认真分析、正确判断、迅速报告,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条  若遇电压波动大、设备过负荷、带“病”运行、新设备投入运行、恶劣天气、法定节假日等,值班人员应增加巡视频率。

第四条  配电房巡检项目内容:

1.变压器有无异响,温度指示是否超出规定,分接头接触部位有无异常,绝缘材料有无老化,风机及风机控制系统是否正常。

2.电器接头(如开关、刀闸、母线接地)是否发热、变色,导线有无松动、断股现象。

3.设备金属支架、接地装置是否锈蚀损坏,各类标识是否完好。

4.各仪表、显示屏装置是否完好,指示灯及仪器是否正常运行。

5.防止小动物进入设施设备造成损坏。

6.消防用具、安全用具、绝缘靴、绝缘手套、标识牌、备器备件是否齐全,放置是否妥当。

 

 

配电房停、送电安全操作规程

 

一、安全操作要求

1.值守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考试不合格严禁上岗。

2.严禁酒后上班。

3.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否则不准许上岗。

4.检修电气设备时,须参照其他有关技术规程,如不了解该设备规范注意事项,不允许私自操作。

5.严格遵守“五防”要求。防止带负荷拉、合刀闸;防止误拉、误合开关;防止带地线合闸;防止带电挂接地线;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二、停、送电操作规程

1.停电操作流程

第一步

1.核实停电工作票,填写停电操作票;

2.检查“两票”无误后,按照“一人监护、一人操作”准则进入配电间。

第二步

穿好劳保装备,准备好操作工具、小车摇柄、小车、警示标识牌。

第三步

进入工作区域,核实操作票与待操作柜的内容一致。

第四步

检查配电柜,10kV配电柜在工作位置的指示灯亮,合闸开关指示灯亮,真空断路器处于摇进状态。

第五步

1.操作人员到配电柜间隔,将就地远程操作开关旋转到就地位置,再将分合闸开关旋转到分闸位置。

2.听见真空断路器跳闸声音,检查合闸指示灯熄灭,分闸指示灯亮。

第六步

操作人员将小车摇柄对准摇空,将真空断路器摇出到试验位置,工作位置指示灯熄灭,试验位置指示灯亮。

第七步

1.操作人员挂上警示标识牌,禁止合闸。当前10kV配电柜断路器退出运行状态处于冷备用状态。

2.检查一切操作工具归位、现场无遗漏后,离开配电间。

 

1.完成停电操作,在《配电室运行记录》记录停电操作时间、回路编号名称、操作人及监护人姓名,报告指令签发人员。

2.交接班时告知接班人员设备运行状态,当前停用10kV配电柜回路供电。

2.送电操作流程

第一步

1.核实送电工作票,填写送电操作票。

2.检查“两票”无误后,按照“一人监护一人操作”准则进入配电间。

第二步

穿好劳保装备,准备好操作工具、小车摇柄、小车、警示标识牌。

第三步

进入工作区域,核实操作票与待操作柜内容一致。

第四步

检查配电柜,10kV配电柜在试验位置的指示灯亮,分闸开关指示灯亮,真空断路器处于摇出状态。

第五步

操作人员到10kV配电柜间隔,检查带电显示器是否带电,带电指示灯三相灯亮,10kV配电柜进线端带电三相正常。

第六步

1.操作人员将10kV配电柜的就地远程操作开关旋转到就地位置,再将分合闸开关旋转到合闸位置。

2.听见真空断路器合闸声音,检查分闸指示灯熄灭,合闸指示灯亮。

第七步

1.运行设备后,操作人员检查三相电流表,功率因数表显示全部正常,本次送电操作完毕。

2.检查一切操作工具归位、现场无遗漏后,离开配电间。

 

1.完成送电操作,在《配电室运行记录》记录送电操作时间、回路编号名称、操作人及监护人姓名,报告指令签发人员。

2.交接班时告知接班人员设备运行状态,当前启用10kV配电柜回路供电。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作业要求

第一条  ‌临时用电许可‌:在正式运行的供电线路(含配套设施)上接临时用电,须提前一周到后勤保障中心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第二条  ‌特殊场所限制‌:实验设备装置及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原则上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需时,须同时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二章  危险识别与措施

第三条  ‌作业前识别‌:作业前对现场进行危害识别,制定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并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第四条  ‌安全措施‌:施工单位负责人向作业人员交底安全措施,同时自备电源不得接入公用供电线路,且电气作业人员须持电工证上岗。

第三章  许可证办理流程

第五条  ‌申请‌: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后勤保障中心办理

第六条  ‌审批‌:后勤保障中心确认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后签发许可证。

第七条  ‌留存与期限‌:许可证一式三份,由后勤保障中心、归口部门、施工单位留存;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

第八条  ‌注销与保存‌:用电结束后,施工单位将许可证交由后勤管理处注销;保存期为一年。

第九条  ‌完工拆除‌: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通知后勤保障中心停电,并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第四章  作业安全规范

第十条  ‌电气元件与线路‌: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符合国家规范标准防爆场所使用防爆电气元件和线路绝缘良好;拉接架空线路须符合规定高度和架设要求埋地电缆设标志和防护套管。

第十一条  特殊设备要求‌:配电箱应有编号,质量满足3C认证,兼具防雨功能;行灯电压不超过36V,特别潮湿场所等场所不超过12V

第十二条  临时用电设施安装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检查与标识‌:归口部门每天两次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施工单位须配备标识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