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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中心(安全保障中心)办公会 议事规则
2025-05-01 00:00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后勤保障中心(安全保障中心)办公会

议事规则

 

  •  总则
  •   为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后勤保障中心(安全保障中心)办公会(以下简称“办公会”)议事程序,提升决策效率与质量,推进育人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   办公会是后勤保障中心(安全保障中心)核心议事决策机构,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研究部署重要任务,决定重要工作事项,制定实施方案,沟通协调有关工作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
  •   办公会坚持民主集中高效规范权责统一保密纪律透明监督原则
  •  会议组织
  •   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2次,遇紧急事项可由主任临时召集。

第五条  出席人员包括主任、副主任、主办;列席人员包括议题相关责任人(经办人)、综合管理人员,经主持人批准可参会,无表决权。会议须半数以上正式成员出席方可召开。

第六条  会议由主任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指定副主任代行职责。

  • 议题范围与流程

第七条  办公会审议研究以下事项:

1.传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部门有关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

2.部门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重大改革方案。

3.部门专项(如生态环保、综治、安全)工作计划。

4.规章制度制定、修订或废止。

5.人员调整、业务分工、经费预算及5万元以上采购项目。

6.安全消防、基建维修(装修改造)、公共卫生、门面管理、食堂管理等重点领域问题。

7.其他需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

第八条  议事流程:

1.议题由议题申请人提请审议并提交议题材料,由办公室人员汇总形成议程单后报主持人审定并明确召集会议时间。

2.会议按议题顺序逐项讨论,一事一议,原则上不临时动议。

3.议题责任人(经办人)陈述内容、方案及依据,回应成员质询。

4.参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主持人综合多数意见形成决议,暂无法决议的议题需明确后续安排。

5.需紧急决策事项,可由主任与副主任协商决定,事后向办公会通报并补齐完整材料。

  •  记录与执行

第九条  办公室人员负责完整记录会议内容,收集议题材料,形成纪要并经主持人签字后存档。应参会未参会成员须通过纪要或专人通报了解会议决议。

第十条  决议由分管副主任及直接负责人牵头落实,执行情况需定期反馈。执行中遇重大变化(或存在困难)需及时提请复议,不得擅自调整。

  •  纪律与保密

第十一条  成员因故缺席需提前向主持人请假,并提交书面意见。

第十二条  会议期间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确保议事效率。

第十三条  未公开的会议内容及决议,参会人员须严格保密,泄密者依规追责。

第十四条  议题涉及成员本人或其亲属时,相关人员应主动回避。

 

  •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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