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学生评教是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之一。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的学生评教工作将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做好学生动员工作。学生评教采取无记名方式(评教结果不记录评教人姓名、学号等个人信息),要求学生实事求是地填写评价内容,切实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保障评教工作有序开展。
二、评教时间
评教为每门课程结课当周启动,学生须在结课当周内完成对应课程评教;所有课程评教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0日(第十九周星期五),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完成的视为未评教。
三、评教范围
2022级、2023级、2024级、2025级全体本科生。
四、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需认真组织、督促学生完成评教,确保每位学生按时保质完成;未完全完成评教的学生,将无法查询考试成绩。
2.授课教师在课程结课时,须提醒学生于结课当周内完成该课程评教,避免逾期影响学生成绩查询。
3.禁止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教。
4.评教过程中如遇系统问题或其他疑问,请及时向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反映。
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5年11月11日
一审:程 琴
二审:彭 涛
三审:冯华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