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学生评教是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的评教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做好学生动员工作,强调评教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即评教结果不记录评教人姓名、学号等个人信息,要求学生实事求是地填写评价内容,切实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评价原则,保障评教工作的正常有效进行。
二、评教时间
即日起—6月27日(第十八周星期五),学生在此期间须完成评教工作,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评教范围
2021级、2022级、2023级、2024级全体本科生。
四、评教注意事项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和督促学生完成评教工作,务必要求每位学生都按时保质完成,未完全完成评教的学生无法查询考试成绩。
2.禁止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教。
3.评教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反映。
附件:茅台学院学生评教学生端操作指南
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4年6月6日
(联系人:程老师; 电话:13540818525)
一审:程 琴
二审:彭 涛
三审:冯华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