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和举报渠道的
通 告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规范信访举报秩序,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现将茅台学院纪委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及举报渠道通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委处理的违纪行为。
二、不予受理事项
(一)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二)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三)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三、举报渠道
(一)来电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851-28797053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7:00
(二)来信举报渠道
来信邮寄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鲁班大道茅台学院行政楼320室,邮编564507
举报信箱设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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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箱 |
行政楼左侧一楼至二楼楼梯间转角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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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箱 |
行政楼右侧一楼至二楼楼梯间转角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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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箱 |
行政楼中部一楼至二楼楼梯间转角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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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号箱 |
报国楼1单元一楼至二楼楼梯间转角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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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号箱 |
报国楼2单元一楼至二楼楼梯间转角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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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号箱 |
报国楼3单元一楼至二楼楼梯间转角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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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号箱 |
留芳楼1单元一楼至二楼楼梯间转角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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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号箱 |
留芳楼2单元一楼至二楼楼梯间转角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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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号箱 |
留芳楼3单元一楼至二楼楼梯间转角处 |
(三)来访举报渠道
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鲁班大道茅台学院行政楼320室
(四)网络举报渠道
贵州省纪委监委举报网址:http://guizhou.12388.gov.cn
贵州省纪委监委举报公众号: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贵州省纪委监委举报APP:清廉贵州
四、有关要求
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学校纪委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对检举控告人的姓名(单位名称)、工作单位、住址等有关情况以及检举控告内容严格保密,对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中共茅台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