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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科研成果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通知
2023-11-16 15:13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位教师

为规范管理我校科研成果,做好成果统计工作,以及年度学校考核统计工作,学校决定开展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程序及方式

1.成果范围

本次录入系统的成果范围为建校以来,以茅台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项目、论文、获奖、专利等

本次成果录入的申报人原则上为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已经录入系统的成果无需重复录入。

2.录入方式

本次科研成果采用在科研管理系统录入的方式,原则上由成果第一完成人登录茅台学院科研管理系统,规范填报成果录入信息,并上传成果的 PDF 电子版职称评审、人才工作考核、科研考核等工作,将直接调阅科研系统成果数据

3.系部审核

成果完成人须向系部提交成果原件。

系部对照科研成果原件,对成果申报人在科研管理系统中所填信息进行逐项审核,所填信息与成果原件不符的,退回成果申报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通过后,报科研处。

4.科研处审核

若科研处审核发现系统中所填信息与成果事实不符的,退回系部按程序修改后重新提交。

二、注意事项

1.截止时间:2023  11  30  17 点,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录入系统,影响年底考核和科研奖励发放的,后果自负。

2.填报在科研系统中的成果信息,必须与原件中的信息一致。

3.用稿通知、著作清样等尚未正式刊发、出版的成果不得填

 

报。

4.教改论文、教材不在本次成果录入范围之内。

5.外文期刊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升级版(2022 年版)大类分区为主要依据。系统中尚不存在的英文期刊,请自行在科研系统中录入该期刊,先按一般期刊录入。

6.请成果完成人认真、严谨提交科研成果,系部将认真核查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否则视为无效申报。在本次成果录入审核中核查出的学术不端问题,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时间通知。

 

 

                                     工商管理系

      2023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