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培训的通知
各部门、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语言文字工作,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发展。按照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相关规定,我处将组织开展语言文字工作专题培训。为确保此次培训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未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人员
2.普通话等级证书取得时间超过5年的人员
二、培训安排
1.领导讲话
2.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专题讲座
3.普通话业务培训
4.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测试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9年12月10日8:00-11:30、14:00-17:30
培训地点:行政楼一楼报告厅
四、组织与管理
集中培训期间,专人负责考勤签到,参加培训人员不得无故缺勤。培训结束后,将对培训人员进行现场测试。另,近期我处拟组织培训人员进行普通话等级考试,具体报名、测试时间待与普通话测试点沟通后及时告知。
教师工作处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