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程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及发展对象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试 行)
为加强党支部组织建设,规范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促进对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推优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细则考核对象为食品工程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
第二条 党员发展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综合素质作为重要考察内容,注重把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相结合,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条件。
第三条 本细则旨在构建“选、育、管、用”的科学机制,将党建优势和科学制度相结合,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学生党员具体标准,着重看学生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学习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四条 学生党员的发展,从以下五项进行量化考核:
以上五项,每项分数为100分,考核总分为500分。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第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100分)
(一)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二)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带头投身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火热实践,热爱劳动、刻苦学习、崇尚实干,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努力成为青年先锋,业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三)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
(四)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带头站稳人民立场,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五)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树立集体主义思想,严格遵纪守法,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本项考核为扣分制,扣分情况由支委会讨论决定。
第六条 工作贡献与综合能力(100分)
(一)在学院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或班级担任学生干部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勤奋敬业,任劳任怨。获得校级及以上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表彰,额外加10分,本项累计得分不超过50分。
院级学生组织 主席团 |
院级学生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班长、团支书 |
院级学生组织成员、其他班干部 |
30 |
20 |
10 |
获奖等级 |
国际/全国竞赛 |
省部级 竞赛 |
市级 竞赛 |
校级 竞赛 |
院级 竞赛 |
一 |
30 |
18 |
12 |
8 |
5 |
二 |
27 |
16 |
11 |
7 |
4 |
三 |
24 |
14 |
10 |
6 |
3 |
优秀奖 |
21 |
12 |
9 |
5 |
2 |
第七条 组织生活与道德品行(100分)
类别 |
具体要求 |
组织生活 |
|
|
(1)积极学习,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定期提交思想汇报,材料真实诚恳有见解,能作出合适的自我剖析 |
(2)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党课、培训、支部活动,不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
|
2.培养组织观念 |
(3)组织观念强,认真完成分配的任务,在集体活动中表现团队协作精神 |
(4)纪律性强,能够严格按照组织要求,按时参加谈话、考察、测评等活动 |
|
本项为扣分制,未按要求完成每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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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品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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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素养 |
(1)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
(2)诚信记录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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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为“一票否决”制,违反其一则本项以0分计 |
|
2.先进性体现 |
(3)具有奉献精神,在工作、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
(4)群众基础扎实,群众观念牢固,在群众中享有良好口碑 |
|
本项为扣分制,由支委会讨论决定扣分情况 |
第八条 理论水平测试(100分)
以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理论水平测试成绩计入考核。
第九条 学业成绩(100分)
(一)专业成绩排名 以本专业学习成绩排名进行得分计算,该项得分不超过30分(以考核时间前两个学期加权成绩综合排名进行计算,大一新生以前一个学期排名进行计算)。
1.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10%(含10%)计30分。
2.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20%(含20%)计24分。
3.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30%(含30%)计18分。
4.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40%(含40%)计12分。
5.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50%(含50%)计6分。
若考试成绩排名低于本年级本专业前50%,则在当次考核中视为不合格,推迟发展。
1.学术竞赛获奖参照非学科竞赛获奖进行加分。本项得分不超过30分。
2.发表论文。本项加分不超过20分。
论文类别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 |
Ⅰ-Ⅴ类 |
20 |
15 |
10 |
Ⅵ类 |
8 |
5 |
2 |
注:论文类别参照《茅台学院学术期刊分级分类标准及重要学术期刊目录》。
3.科研创新。本项得分不超过20分。国外授权的专利不得分。
专利 |
发明专利 |
20 |
实用新型专利 |
8 |
|
外观设计专利 |
5 |
|
科研项目 |
国家级 |
20 |
省级 |
10 |
|
市级 |
5 |
|
校级 |
2 |
第三章 发展推优
第十条 学院按批次进行考核推优,支部按照本细则对申请者进行量化考核,根据得分情况择优发展。若申请者分数相同,由支委会讨论决定最终发展人选。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坚持八个“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列入发展对象及预备党员的考查范围:
(1)培养考察时间不到一年的;
(2)未经过党校培训或党校培训不合格的;
(3)违反学校及学院规章制度,有任何违纪或受处分的;
(4)政治立场不稳,组织、参与不利于校园稳定事件或知情不报的;
(5)有违反法律、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不良诚信记录的;
(6)有重修记录的(包括选修课);
(7)在考察前两个学期有挂科记录的(包括选修课);
(8)因责任心或工作态度问题导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给学校、学院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
第十二条 竞赛等级区分规则
国际/全国竞赛:由教育部、团中央、国家体育总局及各运动管理中心明确发文主办、资助的竞赛。
省部级竞赛:省教育厅、团省委、省体育局、省级或省级以上行业协会、学术团体组织的竞赛;列入高等教育学会学科竞赛排行榜,由高等教育学会或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竞赛。
市级竞赛:省级以下行业协会、学术团体组织的各类竞赛。
第十三条 测评内容中涉及到对集体成果的量化时,应根据实际贡献大小,分别予以计算。
1.贡献程度不区分,成员计分一致,按100%计分,如合唱比赛、4*100米接力赛等;
2.贡献程度有差异,第一成员100%计分,第二成员至第三成员60%计分,第四及以后成员40%计分,计算后执行四舍五入,如专利发明、“三下乡”社会实践、“互联网+”获奖等。
第十四条 党支部严格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档案制度。对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相关材料、培养考察结论等认真进行存档,为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综合测评等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 本细则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食品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食品工程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量化考核表
附件
食品工程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量化考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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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想政治素质 |
分数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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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
20 |
|
||||
(二)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带头投身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火热实践,热爱劳动、刻苦学习、崇尚实干,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努力成为青年先锋,业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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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 |
20 |
|
||||
(四)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带头站稳人民立场,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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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树立集体主义思想,严格遵纪守法,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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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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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贡献与综合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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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学院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或班级担任学生干部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勤奋敬业,任劳任怨。获得校级及以上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表彰,额外加10分,本项累计得分不超过50分。 |
||||||
院级学生组织主席团 |
院级学生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班长、团支书 |
院级学生组织成员、其他班干部 |
得分 |
|||
30 |
2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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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得校级及以上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表彰,额外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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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积极参加非学科类竞赛,提高个人综合能力。每项赛事参与可积1分,获奖得分就高不就低。累计得分不超过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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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等级 |
国际/全国竞赛 |
省部级竞赛 |
市级 竞赛 |
校级 竞赛 |
院级 竞赛 |
得分 |
一 |
30 |
18 |
12 |
8 |
5 |
|
二 |
27 |
16 |
11 |
7 |
4 |
|
三 |
24 |
14 |
10 |
6 |
3 |
|
优秀奖 |
21 |
12 |
9 |
5 |
2 |
|
赛事参与分 |
|
|||||
(三)积极投身志愿者,服务社会,贡献力量,本项得分累计不超过20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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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一次加2分,时长超过10小时再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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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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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生活与道德品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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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 |
分数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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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动靠拢党组织 |
(1)积极学习,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定期提交思想汇报,材料真实诚恳有见解,能作出合适的自我剖析 |
25 |
|
|||
(2)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党课、培训、支部活动,不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
||||||
2.培养组织观念 |
(3)组织观念强,认真完成分配的任务,在集体活动中表现团队协作精神 |
25 |
|
|||
(4)纪律性强,能够严格按照组织要求,按时参加谈话、考察、测评等活动 |
||||||
道德品行 |
分数 |
得分 |
||||
1.基本素养 |
(1)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
25 |
|
|||
(2)诚信记录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
||||||
2.先进性体现 |
(3)具有奉献精神,在工作、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
25 |
|
|||
(4)群众基础扎实,群众观念牢固,在群众中享有良好口碑 |
||||||
合计 |
|
|||||
四、理论水平测试(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理论水平测试成绩) |
合计 |
|
||||
五、学业成绩 |
||||||
1.专业成绩排名,累计得分不超过30分。 |
得分 |
|||||
前10%(含10%) |
30 |
|
||||
前20%(含20%)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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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30%(含30%)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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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40%(含40%) |
12 |
|||||
前50%(含5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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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术竞赛及活动。每项赛事参与可积1分,获奖得分就高不就低,累计得分不超过7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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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学科竞赛获奖,累计得分不超过30分。 |
||||||
获奖等级 |
国际/全国竞赛 |
省部级竞赛 |
市级竞赛 |
校级竞赛 |
院级竞赛 |
得分 |
一 |
30 |
18 |
12 |
8 |
5 |
|
二 |
27 |
16 |
11 |
7 |
4 |
|
三 |
24 |
14 |
10 |
6 |
3 |
|
优秀奖 |
21 |
12 |
9 |
5 |
2 |
|
参与分 |
|
|||||
(2)发表论文,累计得分不超过20分。 |
得分 |
|||||
论文类别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 |
|
||
Ⅰ-Ⅴ类 |
20 |
15 |
10 |
|||
Ⅵ类 |
8 |
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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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论文类别参照《茅台学院学术期刊分级分类标准及重要学术期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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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研创新(国外授权的专利不得分,本项得分不超过20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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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
发明专利 |
20 |
|
|||
实用新型专利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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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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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
国家级 |
20 |
|
|||
省级 |
10 |
|
||||
市级 |
5 |
|
||||
校级 |
2 |
|
||||
合计 |
|
|||||
总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