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运动员享有公平参加体育运动竞赛的权益,减轻他们的生活和学习负担,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更好的享受体育运动带来的快乐,提高身体素质,学校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运动员的资助活动。
一、 资助对象
报名参加茅台学院首届校运会,并被系部选拔为正式参赛运动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运动员。
二、 资助标准
生活补助200元/人,资助人数根据参赛运动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数确定。
三、 申请条件
1. 2018年度被我校鉴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般困难及以上等级);
2. 报名参加运动会,并被系部选拔为正式参赛运动员;
3. 准备参加运动会或运动会期间,因个人购买运动装备以及营养改善等,导致生活费拮据的学生。
三条件同时具备,即可申请。
四、 资助申报程序
1. 在学校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由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书面申请。
2. 系部辅导员按学生申请材料,对照资助范围和条件并结合学校在校表现,做初步评审后,加盖系章,以系部为单位统一报学生工作处。
3. 学生工作处复核,报学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校公布栏公示。
4. 公示无异议后,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
五、 申请时间
2018年10月15-10月17日。
六、 资金管理
1. 本次资金仅用于改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困难,所有资金发放给学生个人使用,各系部不得要求学生对资助资金进行二次分配或挪为他用。
2. 资助资金必须全额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中。
3. 本次资助资金由我校资助专项资金中提出。
七、 监督和检查
1. 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建立档案和资助台账,接受学校相关部门审查。
2. 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