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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学院资源环境系本科生2018年国家、学院助学金评定方案
2018-12-07 15:53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18〕187号)、《茅台学院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助学金的通知》等文件。

一、评选对象 

助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

二、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具备以上基本条件,被学校认定为特殊困难的学生,优先予以考虑。

三、评选原则

助学金的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评选程序

学生书面申请→班级初评→班级公示→系部评审→系部公示→学校审核→学校公示。

五、奖励标准

国家助学金设置3档,一等助学金3500元、二等助学金3000元、三等助学金2500元,平均3000元/人;学院助学金1500元/人。

 

资源环境系2018年国家助学金评议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根据《茅台学院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助学金的通知》,资源环境系根据实际情况,按年级成立资助工作小组,并在各班组成班级评议小组,评定小组由系主任穆彪担任组长,成员由负责学生工作的辅导员刘京、程彦林、赵正一等老师组成,2017级评审工作由刘京负责,2018级评审工作由赵正一负责。各班评议小组的组成由熟悉班级情况的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以及不参评的学生代表3名(民主推荐)组成。资源环境系于2018年9月25日组织评议小组,评议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评议领导小组:

    组长:穆彪

    成员:刘京、程彦林、赵正一

按照评审程序,经各班民主推荐,成立茅台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各级民主评议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评议小组成员:

赵宁波、郑珊珊、杨雪、谢东、潘锋、邓朝洋、雷诗融、沈杰、孙吉云、桂进旺、陈芹卉、赵思宇、娄艳林、郑文清、张丕、王兆杰、梅飞龙、韦秀竹、丁双瑞、郭俊、皮斌斌、王福俊、吴培圆、程琳琳、付焱、付宏煊、陈均、何璐婕、杨大超、闫元林、王泽艳、刘雨龙、田燕、杨康迪、史效松、刘俊坤、刘世伟、万洋、母应花、张浪、安登龙、张选桥、余明波、杨荣胜、李苏、张锡梅、龚选滔、陈洁、于惠杰、汪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