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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学院校园景观附属设施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2020-04-03 16:59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为美化校园,加强校园人文环境建设,现对茅台学院校园景观附属设施采购项目进行遴选,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供货单位积极报名参选。

 一、项目名称:茅台学院校园景观附属设施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1.三人位防腐木室外休闲椅约 87张;

 2.两人位防腐木室外休闲椅约 24张;

 3.石桌凳(1桌4凳)9套;

 4.石面上铺设防腐木约78米;

 5.砖镶步道约50米。

 三、项目预算金额:约18万元

 四、供货方式、质量标准及供货要求

 1.供货方式:单价确定,按需供货,据实结算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货物质量合格标准。

 3.供货要求:供应商需根据不同的货物制定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供货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在供货过程中不得损坏学校的其他设备设施及楼宇、建筑物,如有损坏,供应商负全责赔偿或修复。

五、供应商应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

2.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遴选项目的内容。

3.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货物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选。

六、资格审核及遴选

1.资格审核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审当天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核。

2.供应商在递交参选文件时须报送下列资格审核材料。资格证明材料须装订成册(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带正本或副本原件核查);

(3)如授权法人代表以外的他人代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查);

(4)无违规违约承诺书。

以上所有各项内容在报送资料时必须交验原件(若由于年审、换证等原因而不能提供原件,则必须提供发证机构或主管部门的证明原件),以上各条件为本次资审的必要条件,有任何不满足或不完整将导致本次资格审核的不合格。

3.本次遴选采取现场评审,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以综合评分法进行遴选评分。

七、中选供应商

    确定中选供应商后,双方于七个工作日内签订供货协议。

八、报名、现场踏勘及评审时间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10日,每日9:00-11:30,14:00-17:00。

现场踏勘: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10日17:00。

现场踏勘方式为自行踏勘,逾期未踏勘视为放弃现场踏勘,所造成的影响由参选方承担。

2.报名地点:仁怀市鲁班大道茅台学院行政楼三楼323办公室

   联系人:沈老师  13588393633

3.评审时间:2020年4月14日下午14:30

九、遴选公告的解释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茅台学院后勤管理处。

十、项目供货方式及时间、付款方式等以双方协商为准

十一、监督部门

纪委办公室(电话0851—28797053;邮箱:mtxyjwb_2018@126.com)

茅台学院

二○二○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