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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配电房管理制度
2024-01-04 08:00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校园配电房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后勤管理处为学校配电房和配电系统的日常管理部门,物业电工负责配电系统的操作管理。

第二条  配电房应门窗齐全,窗户应装设防护栏,配电房门应加锁,在门窗上设置警示标志。

第三条  配电房严禁堆放杂物,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但下列物品除外:

1.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验电笔等);

2.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如:扫把、干抹布等);

3.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

4.消防器材。

第四条  配电房内外卫生应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

第五条  除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房内。如确需进入应经后勤管理处批准,并应有电工跟随、监护,严禁在配电房内吸烟及长时间逗留,供电部门不具备电工资格的人员禁止操作配电设备。

第六条  其它配电线路、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消除或报后勤管理处处理,保障安全使用。

第七条  配电房的日常巡视检查配电房应按规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在夏季高温季节和 负荷高峰时段,应对配电室重点部位增加巡视检查的次数,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各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2.导线、开关、接触器、接线端子等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

3.电气设备的工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声音;

4.对配电装置与仪表表面进行清洁,对室内环境进行清扫;

5.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第八条  配电系统的定期检查及维护

值班电工应依照后勤管理处的要求配电系统进行检修,时间应安排在不影响教学、科研、办公及生产的情况下,并应提前向水电管理中心或后勤保障处提出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配电室开关、接触器触点的使用情况,必要时修复或更换;

2.检查配电室紧固接线端子与导线接头,如过热氧化严重时应修复;

3.检查配电室导线,确保导线出入管口处的绝缘完好

4.检查配电接地装置是否良好;

5.其它配电线路和设备的检查。

第九条  每年夏季高温季节和冬季来临之前,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内容为:

1.电缆沟进户保护管的密封情况;

2.门窗密封情况,做好防雨、防风、防尘工作;

3.有无小动物钻入配电室的通道、孔洞等;

4.地势较低的配电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无倒灌的可能;

5.配电室有无漏水的可能。

第十条  如有紧急停电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随即向后勤管理处报告。

第十一条  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对配电房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做好相关记录;

2.电工要加强巡视,注意观察电压负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3.配电房内严禁吸烟;

4.配电房必须配备足够适用于电气线路或设备的灭火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5.配电房内应保持环境清洁,无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堆放杂物。

第十二条  后勤管理处定期对配电房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要求物业进行整改,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理。

第十三条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巡回记录和交接班制度。

第十四条  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