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环境风险排查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综合治理,优化学校育人环境,建设安全、和谐、美丽、绿色校园,根据集团公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规定和《茅台学院环境保护规定(试行)》(茅院发〔2022〕47 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的环境风险指在校园内因人为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引发环境污染事故和师生员工损伤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
第二条 后勤管理处为环境风险排查统筹管理部门。负责校园环境风险信息的收集、上报等工作。
第四条 校园主要环境风险
1.实验室危险(化)品,如废水、废物、废气泄漏,储存、排放、处置不规范。实验仪器设备防护、操作、管理不到位。
2.校园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等堆砌、处理不规范等。
3.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泔水)溢漏,排放、收集不规范等。
4.食堂餐厨垃圾堆砌、收集不规范;油烟净化处置、排放不规范。
5.医务室医疗固废(废水)收集、处理不规范。
6.燃气设备(含钢瓶液化气体、压缩气体),冷冻设备,生活蓄水池(二次供水),电力设备等防护、操作、管理不规范,不到位。
7.校区排污口堵塞,山体陡破滑坡等。
第五条 环境风险排查责任
环境风险排查工作原则上按办公地点(区域)划分,办公地点(区域)的相关单位负责本区域的环境风险排查工作。
1.实习实训中心负责实验室相关环境风险排查工作。如实验室产生的废水、废物、废气风险,实验仪器设备(含毒化学品、钢瓶液化气体、压缩气体)的防护、操作、管理等风险。
2.医务室负责医疗固废、废水相关环境风险排查工作。
3.食堂经营单位负责食堂相关环境风险排查工作。如餐厨垃圾、食堂泔水、燃气设备、油烟净化设备、冷冻设备相关环境风险排查工作。
4.后勤管理处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电力设备、生活蓄水池(二次供水),排污口,山体滑坡等相关环境风险排查工作。
第六条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每月至少开展1次环境风险排查(附件),排查结果报后勤管理处。
师生员工发现校园内存在环境风险的,可向后勤管理处报告信息(0851-28797010)。
第七条 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自觉爱护校园环境,及时制止破坏校园环境行为,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做好环境风险排查工作。
第八条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校园环境风险排查记录表
排查部门 |
|
||||
排查人员 |
|
联系方式 |
|
||
排查时间 |
|
||||
排查事项风险记录 |
|||||
序号 |
排查内容 |
风险点 |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6 |
|
|
|||
7 |
|
|
|||
8 |
|
|
|||
9 |
|
|
|||
10 |
|
|
|||
备注:
|
填写说明:1.信息填写完整;2.排查内容表述具体,风险点表述清楚;如“食堂油烟设备,设备运行不正常,油烟无法有效净化”;3.备注可正对性填写整改建议;4.此表根据需要可另行附页。后勤管理处联系方式0851-2879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