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财通〔2019〕2号
各系部、行政部门
为了按时完成2019年度年终决算,确保决算报表的编报质量,以及集团公司对我校2019年年报审计,现将财务处年底前对外业务做如下安排:
一、各部门已经发生的支出费用,务必于12月15日前到财务处报销。12月15日起进行内部账务结算及年度决算,不再办理报销、借款等业务。
二、有借款的教职工,请于2019年11月30日前结清借款。逾期不还的将从借款人的2019年12月工资、奖金中扣除。
三、请各部门及时通知相关服务商、供应商,于2019年12月1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结账手续。
四、请学生处于12月15日前完善专项经费(入学奖学金等)的发放手续,并通知学生于12月10日前完成学费缴纳。
友情提示:2019年内需要报销的经费希望大家尽早安排,不要集中于年底的报销高峰。本年度开具的票据应在本年度之内报销。请各位老师在填报报销单据时,尽量保证对方单位和校外人员信息的准确性,以避免年末退票、资金无法支出的情况。
计划财务处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