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贵州省社科规划办发布《关于做好贵州省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按文件要求,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贵州省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近5年被撤项处理、被终止处理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的;
2.申请人主持的省社科规划课题2020年5月5日以来被作终止处理、2018年5月5日以来被作撤项处理的;
3.《申请书》《活页》填写的前期研究成果不相关或弄虚作假,选题文字不通或视野过小,学科分类、项目类别等明显有误的;
4.《申请书》《活页》存在填报错误、装放混乱、资格不符、份数缺失、青年课题申请人超龄、未签名盖章或《活页》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等“硬伤”的;
5.纸质文本、电子文本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
6.其它不符合《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相关规定的。
二、报送要求
(一)电子申报材料
贵州省社科规划办对《申请书》《活页》的填报做了较为详细的提示说明(见附件2、3),申请人须根据提示说明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纸质申报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务必保证与线上一致。《申请书》须在网络申报提交后,点击“下载申请书”打印(申请书封面“项目序号框”会自动生成项目申报序号),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4份,采用“1夹3”方式叠放,即将3份《申请书》单独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1份《申请书》中缝装订处。《活页》一式3份,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放在申请书下面。一个申请人的所有材料用长尾票据夹夹紧。
《汇总表》(见附件4)由科研秘书统一填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后,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起报送至行政楼214室科研处,材料接收时间截至2023年5月5日12:00,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1.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学校报送指标由贵州省社科规划办另行通知。
2.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吴嘉嘉(电话:18212187035,邮箱:915998680@qq.com)。
附件:1.贵州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贵州省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科研处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