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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贵州省第十四次、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2023-04-24 09:00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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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贵州省第十四次、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申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贵州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参评成果完成时间范围是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

贵州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参评成果完成时间范围是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

二、可参评成果形式

著作类:含国内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译著、志书、工具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研究报告类:含在国内省级以上公开报刊发表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论证报告;经验收合格的国家级、省部级社科类课题成果;被省级领导机关或中央有关部门采纳应用的未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论证报告。

论文类:在国内省级以上公开报刊发表的论文(含译文)。

三、材料要求

(一)实物材料

1.《申报评审表》2份,按要求打印装订,由学校统一审核签字盖章。

2.成果2套,其中一套须作匿名处理。成果至少要有一套为原件,另一套可以是复印件。

3.附件2套,附件要求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其中一套须作匿名处理。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类成果必须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或被省委、省政府或中央有关部门以上决策采纳应用的证明。未匿名处理的一套附件由学校签字盖章认定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匿名处理的一套附件不签字盖章。

4.由中国知网等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出具的成果复制比检测报告1份。检测结果中“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至少有一项必须符合以下要求:论文类成果小于或等于 10%;研究报告类成果小于或等于 15%;专著类、社科普及类成果小于或等于 20%。教材、译著、工具书、志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类成果不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匿名处理须对作者姓名、单位、职位、电话等信息进行遮盖,直至辨认不出。

(二)电子材料

所有申报成果须提供《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登记表》以及成果内容电子版,以“系(部、院)+姓名”命名的文件夹打包。成果内容电子版必须是Word格式或可复制内容的PDF格式,成果电子版内容必须与实物成果内容一致。电子档材料不作匿名处理。

《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登记表》内容必须据实、完整、对应填写,作者姓名应按照成果署名顺序悉数填写,集体成果要据实填写前十位主要参与人员姓名。

四、报送要求

本次申报以系(部、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各单位须审核汇总教师申报材料实物和电子版,同时报送《申报成果登记表》(单位汇总)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mtxy.edu.cn,纸质材料请送至行政楼222室。

受理时间为2023年5月4日至5月14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一律不予补报。

五、其他事项

各申报人务必认真阅读《通知》(附件1),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申报。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吴嘉嘉(电话:28797040,邮箱:915998680@qq.com)。

 

附件:1.贵州省第十四次、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申报通知.pdf

      2.省第十四次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

      3.省第十四次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登记表.xlsx

      4.省第十五次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

      5.省第十五次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登记表.xlsx

 

 

科研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