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请各单位仔细研阅《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贵州省教科规划办关于组织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积极参与申报。现将申报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申报类别
2023年度设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含委托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课题、教育部专项课题。
(二)资助额度
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为35万元、一般项目为20万元、青年项目为20万元、西部项目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万元、青年课题为3万元。
(三)选题范围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指南》分为重点条目和方向性条目两类,申报国家重点项目必须从重点条目中选择,本年度拟立15项左右国家重点项目,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项目。申报其他级别项目或课题可以从指南中选择选题(包括重点条目),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选题。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
(二)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国家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项目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5日后出生)。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
2.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
3.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三、申报流程
(一)2023年5月17日前,申请人填写《活页》及《汇总表》电子版,交由所在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mtxy.edu.cn,科研处形式审查无误后提交至省教科规划办评审。
(二)2023年6月4日前,经省教科规划办同意推荐的项目申请人注册并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完成网络填报。
四、其他事项
(一)各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吴嘉嘉(电话:18212187035,邮箱:915998680@qq.com)。
2.贵州省教科规划办关于组织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5.贵州省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6.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x
科研处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