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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的通知
2023-06-13 15:21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各单位:

近日,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3年度选题指南》(附件1),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不能修改,研究起始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相关规定。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2.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请在申报系统“附件”处上传扫描件)。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每年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三、申报办法

1.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简称申报系统)在线进行。该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http://www.ywky.edu.cn/。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2.材料要求。本年度项目申请不需要邮寄纸质版材料,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已提交的申请书仍可修改并重新打印。请各位申请人于2023年7月3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报送至行政楼222室,由科研处对项目申请书进行统一审核盖章。盖章后的申请书返还申请人扫描并在申报系统上传,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

3.截止时间。申报系统自2023年6月5日起受理项目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5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2.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通过初审的重大项目申请团队需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项目立项名单拟于2023年10月公示。

5.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吴嘉嘉(电话:18212187035,办公室:行政楼222室)。

 

附件:1.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3年度选题指南.doc

2.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5修订版).pdf

 

 

科研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