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日,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了《贵州省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
国学单列课题是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以下简称省课题)的主要类型之一,与其他类型的省课题具有同等学术地位,主要资助开展对国学发展起促进作用的基础理论问题研究。
二、管理单位
贵州省社科规划办、贵阳孔学堂
三、课题范围
(一)本年度国学单列课题类别分为重大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学单列课题,课题类别不同,其资格条件、研究期限、资助额度、结项要求等也不同,请结合自身资格条件、研究兴趣、科研实力等选择一类申报。
(二)本年度国学单列课题以文、史、哲三大门类为主,鼓励跨学科或多学科整合资源开展综合研究。但申请人要根据“靠近优先”原则和自身前期研究基础,选择一个主学科申报。
四、课题要求
(一)选题名称。《公告》发布的选题名称为最终立项课题及研究成果名称,申请人不得自行设计题目,也不得加副标题。
(二)研究期限。重大课题研究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研究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课题经费。①重大课题45万元/项、一般课题30万元/项、青年课题15万元/项,立项并签订管理合同后拨付总金额的5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总金额的20%、鉴定过关顺利结项后拨付总金额的30%;②课题经费有三类拨付(报销)方式,课题负责人可任选一类:拨付给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按所在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办理;直接拨付给课题组,课题组持相关票据到贵阳孔学堂报销;直接拨付给课题组,不用票据报销,但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及正文字数。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包括专著、译著、工具书和软件等,其中重大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正文字数30万字以上、一般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正文字数25万字以上、青年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正文字数20万字以上。
五、申报资格
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②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学风优良,近五年内无不良科研信用记录;③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较多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及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④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⑤青年课题的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1984年7月25日以后出生);⑥课题组成员不得多于6人,且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⑦全日制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得领衔申请,但可作为课题组成员。
六、结项规定
(一)重大课题
课题组须以课题名义完成下列全部研究任务方可申请结项,否则视为未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不予受理结项申请。对逾期未提交结项申请的重大课题将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须在接到有关通知后30日内按原渠道将课题已拨全部资金退回贵阳孔学堂。
1.在国家级权威刊物(《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或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3篇文章。
2.在《孔学堂》杂志上发表1篇文章。
3.以第一主办方名义在贵州省内举办全国性学术研讨会、高端论坛等1次,2个及以上课题组联合举办的,仅按第一主办方计算1次(不分别计算)。本项所指的“全国性”,主要包含四个指标:一是会议主题紧扣课题选题,立足学术前沿,坚持国家需要、国家站位、国家水准,体现“支撑性”;二是参会人数20人及以上,且半数以上为外省本学科本领域的知名专家(国家级人才称号获得者或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体现“权威性”;三是宣传媒介既有中央主要媒体,也有省内外省级主要媒体,且均不少于2家,并分别对会议作出报道,体现“传播性”;四是会议研讨成果具有国家水准,且须在会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参会专家发言或会议论文摘登在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国社会科学网或贵州日报,体现“应用性”。
4.不低于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字数的成果1份。
(二)一般课题
课题组须以课题名义完成下列全部研究任务方可申请结项,否则视为未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不予受理结项申请。对逾期未提交结项申请的一般课题将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须在接到有关通知后30日内按原渠道将课题已拨全部资金退回贵阳孔学堂。
1.在国家级权威刊物(《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或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2篇文章。
2.在《孔学堂》杂志上发表1篇文章。
3.不低于本公告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字数的成果1份。
(三)青年课题
课题组须以课题名义完成下列全部研究任务方可申请结项,否则视为未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不予受理结项申请。对逾期未提交结项申请的一般课题将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须在接到有关通知后30日内按原渠道将课题已拨全部资金退回贵阳孔学堂。
1.在国家级权威刊物(《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或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1篇文章。
2.在《孔学堂》杂志上发表1篇文章。
3.不低于本公告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字数的成果1份。
(四)成果质量
课题研究成果须坚持正确方向,符合学术规范,反映当前国学研究前沿动态,达到相关研究领域先进水平,具有原创性、标识性和较高的学术创新价值、文化传承意义。
(五)结项流程
研究期限截止日期前,课题负责人须严格按最新的《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结项和重要事项申请变更流程》及结项材料模板相关要求规范准备结项材料,并按程序提交至贵阳孔学堂申请结项。
七、申报限定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时间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促进多出优秀成果、杰出人才,特对本年度国学单列课题作如下限定:
(一)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国学单列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贵州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贵州省社科规划课题申请;在研贵州省社科规划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学单列课题申请。
(二)在研贵州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领衔或参与申请本年度国学单列课题(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年7月2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三)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一)(二)条款之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向2类及以上基金项目(课题)提出申请;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提出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2类及以上基金项目(课题)结项。
(四)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五)凡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本年度国学单列课题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论文(研究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论文(研究报告)原件。
(六)多人领衔或参与申报的,须明确一人为课题负责人,且课题负责人只能为1人。申报材料由课题负责人填写并承担相应责任,未明确课题负责人或课题负责人为2人及以上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七)《申请书》中“课题设计论证”部分总字数原则上不超7000字;“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部分前期相关代表性研究成果限报5项,与本课题无关的不得填写,合作者需注明作者排序。
(八)立项后凡以本课题名义发表或出版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唯一标注“贵州省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编号:XXXXX)”字样,且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课题)资助字样。
(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本年度国学单列课题申请:
1.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请课题无关的。
2.选题不符合本年度《申报公告》基本要求,没有重要研究价值的。
3.“课题设计论证”明显简单粗糙或存在抄袭情况的。
4.《申请书》填报内容(包括申请人或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
5.《活页》中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信息的。
6.2020年7月25日以来,被终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贵州省社科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领衔或参与申请本年度国学单列课题;2018年7月25日以来,被撤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贵州省社科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领衔或参与申请本年度国学单列课题。
7.未使用2023年度《申请书》《活页》《汇总表》等申报材料模板的。
8.申报材料(含《申请书》《活页》《汇总表》等)存在填写(装订)错误、不完整、份数缺失、未签字盖章,以及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不一致等问题的。
9.申报单位未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的。
10.逾期未寄达或提交申报材料的。
11.其他不符合本年度国学单列课题申请资格条件的。
八、申报安排
本年度国学单列课题实行线下申报。全体申请人的申报材料须经科研处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方可提交,逾期或不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校内材料以系(部、院)为单位接收,请各申请人在2023年8月20日前按以下要求将申报材料交由科研秘书报送至科研处:
(一)纸质材料
《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3份提交至行政楼222室,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二)线下报送
以“单位+国学单列课题申报材料”(如:XX系国学单列课题申报材料)命名建立一级文件夹,内含以“单位”命名的《汇总表》一份,及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二级文件夹数个;在二级文件夹内,包含以“姓名”命名的《申请书》和以“姓名+活页”(如:XXX活页)命名的《活页》各1份,电子版申报材料(表格除外)一律采用Word版文件格式,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mtxy.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吴嘉嘉(电话:28797040,邮箱:915998680@qq.com)。
附件:1.贵州省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指南.pdf
2.附件2 贵州省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申请书.doc
3.贵州省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论证活页.doc
4.贵州省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5.贵州省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数据代码表.xls
科研处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