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学院科研处
茅院科通〔2023〕44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茅台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茅台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茅院发〔2022〕20号)(附件1),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茅台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请各单位(部门)仔细研阅《2023年度茅台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按文件要求积极组织课题申报。
申请自然科学类项目的申请人填写《茅台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附件3),申请人文社科类项目的申请人填写《茅台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附件4)。各单位教授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汇总课题申报材料并填写《2023年度茅台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汇总表》(附件5),汇总表纸质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本单位申请书(纸质稿原件一式三份,A4双面印制,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Word电子稿一份)于2023年7月1日下班前提交至科研处(如经系部教授委员会明确需要修改的请另行于7月10日前提交)。
科研启动经费的申请者须为茅台学院在职教职工,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每位教职工仅可申报一次,原则上每年只组织申报一次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科研处在收集整理项目后将组织专家评审,依据评审意见分批立项。
联系人:吴嘉嘉 18212187035
唐 勇 18212416180
附件:1.关于印发《茅台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2.茅台学院2023年度茅台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申报指南.doc
3.茅台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docx
4.茅台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docx
5.2023年度茅台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