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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学院实验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管理细则(试行)
2023-03-29 10:25 来源:茅台学院 作者:mtxysyzx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保证其良好运行状态,延长使用寿命,提高使用效率和投资效益,更好地为我校人才培养服务,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实验仪器设备维护维修范围

(一)实验室建设经费购置的实验仪器设备;

(二)自主研发的实验仪器设备;

(三)捐赠的实验仪器设备;

(四)科研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

第三条 实验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经费使用范围

学校设立实验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经费,用于正常损坏或发生故障需要维护维修的实验仪器设备的零(配)件购置费、检修费和技术服务费。

第四条实验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管理

(一)仪器设备常规维护保养是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职责。定期进行日常保养、机内保养和功能性保养,是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日常保养主要是指清除设备表面尘埃、紧固易松动的连接件,检查仪器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机内保养主要是指清除机内油灰、润滑运转零件和紧固内部连接件;功能性保养主要是指对仪器设备主要部件进行监测和调试,以保证关键技术指标的准确性。在维护保养过程中须加强工作检查力度,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记录并归档《茅台学院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要根据仪器设备的不同性能和工作环境,做好防火、防冻、防锈、防爆、防潮、防尘、防磁、防腐蚀等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可用的状态。

(二)仪器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时,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尽快与供应商(厂家)联系,及时办理退、赔、换、修等手续,同时报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备案。

(三)仪器设备在保修期外出现故障时,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按以下程序报修:

1.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将仪器设备故障情况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填写《茅台学院实验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申请单》,由所在单位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审批;

2.实验实训教学中心组织维修人员对报修设备开展维修评估,因技术落后、损坏严重而不能修复或维修费过高而无修复价值的常规仪器设备(维修费用达到设备成本60%以上)不予维修。大型仪器设备维修预算在3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维修项目须由实验实训教学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维修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维修,预算在3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维修项目由实验实训教学中心组织维修;

3.实验仪器设备实施维修后,由仪器设备报修单位和维修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填写《茅台学院实验仪器设备维护维修验收单》。维护维修单位、管理单位和仪器设备管理人员须如实填写已实施的维护维修内容及修复情况;

4.报修单位向实验实训教学中心提交签字盖章的《茅台学院实验仪器设备维护维修验收单》和报销发票,由实验实训教学中心组织费用结算;

5.凡经过维护维修后的仪器设备均应有半年以上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的,由维修方免费修理,如果不是原故障,则需要重新履行维护维修手续。

第五条各单位须充分利用寒暑假仪器设备使用较为空闲时间段,对本单位的仪器设备集中开展维护维修检查,对无法正常运行的仪器设备及时进行维护维修,保证新学期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学校积极支持各单位实验室教师和学生参与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工作。一方面,积极提供仪器设备使用和维护维修培训;另一方面鼓励在维护维修方面有一技之长的教师和学生进行仪器设备常规维护维修工作,提供一定经费并视工作情况给予一定奖励;同时对于工作突出者,在评先评优中给予重点推荐。

第七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实验实训教学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