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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022-04-12 10:36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各系部: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大中小学科研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和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及茅台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一)实习实训教学中心负责组织全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

    (二)各系(部)负责组织教师对所属实验室(实训室)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二、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实习实训教学中心要加强指导和统筹,认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后续督促整改工作。各系(部)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要扎实开展加强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

      1.各系部结合自身实际,参照《茅台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1)相关内容,组织对各类归属实验室进行自查,并于4月15日之前将《茅台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茅台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附件3)报送至实习实训教学中心肖杰处;

2.实习实训教学中心于4月12日前完成全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于4月15日前将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报送至省教育厅;

    (二)整改阶段

      1.实习实训教学中心、各系(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2.实习实训教学中心将参照《大中小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梳理出需要各系(部)补充完善的二级单位制度、文件及材料目录,提供给各系部,于5月5日前进行补充完善。

     3.实习实训教学中心根据系部提交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和中心检查出的问题,于5月5日前对各系部实验室进行实地检查,对没按要求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实习实训教学中心将进行通报,请务必高度重视。

     (三)现场检查阶段

      省教育厅将开展2022年度大中小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采取“自查与重点抽查、高校职业院校交叉检查、市州自查、省教育厅全程参与”的方式进行,茅台学院将由遵义医科大学进行实地检查评价,检查时间2022年5月5日至6月15日,实习实训教学中心及各系(部)应积极配合省教育厅及实验室检查专家组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肖杰 15772288605

 

附件1茅台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docx

 

附件2茅台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doc

 

附件3茅台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