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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茅台学院实验室特种设备专项清查的通知
2022-06-02 09:06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全校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完善实验室特种设备台账建设、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学校将组织开展实验室特种设备全面清查工作,彻底查清全校实验室特种设备种类、分布、数量及使用状况,现将有关清查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落实。

一、认真开展实验室特种设备清查建档工作

各相关单位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特种设备目录》(2014年第114号)(附件1)对本单位实验室特种设备摸底清查并如实填写《茅台学院实验室特种设备信息管理台账(不含气瓶)》(见附件2)。

用于实验室的常见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如高压灭菌锅、气瓶、储气罐、反应釜等)、锅炉、起重机械、安全附件等。其中除气瓶外的压力容器需同时满足4个条件,即:最高工作压力≥0.1MPa(表压),容积≥30L(0.03m3),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150mm,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标准沸点的液体。

二、完善气瓶管理台账

各相关单位实验室管理人员如实填写《茅台学院实验室气瓶管理台账》(见附件3)。当气瓶的种类、数量、使用状态和存放地点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各单位需及时更新管理台账,并将更新的电子版台账上报至实习实训教学中心。

请各单位将以上台账信息电子版于2022年6月15日前发送至茅台学院实习实训教学中心联系人邮箱。

学校将根据各单位填报的台账择期对各单位特种设备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组织特种设备登记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办理,逾期未报送相关材料导致未能办理相关证件的后果自负,请各单位予以配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实习实训教学中心许华杰,邮箱:27938659@qq.com;电话:18684156685。

 

附件1:特种设备目录.doc

 

附件2:茅台学院实验室特种设备信息管理台账(不含气瓶).xls

 

附件3:茅台学院实验室气瓶管理台账.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