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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022-09-21 11:21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各系: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 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 确保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 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全面开学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遵义市教体局关于开展全市教体系统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及茅台学院安全专题会议精神要求,实验实训教学中心结合学校实验室运行实际,拟于近期开展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查时间

  (一)各系自查:2022年9月21日—9月27日;

  (二)实验实训教学中心排查:2022年9月28日,上午8:45-12:00,下午14:15-17:00。

    二、检查地点

    明德楼(B1)和敏行楼(B2)的所有实验室。

    三、检查方式

    采用各系自查与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全面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四、检查内容

   (一)各实验室(实训室)安全防范区域和日常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

    (1)实验室(实训室)的卫生状况;

   (2)实验室(实训室)台面、柜子、设备、耗材及物品的摆放和归位情况;

   (3)实验室(实训室)试剂耗材的收纳情况;

   (4)实验室(实训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及台账管理情况;

   (5)师生实验室(实训室)行为规范情况;

   (6)实验室(实训室)设备操作规程的配备和管理情况等;

   (7)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情况,消防通道的通畅情况等;

   (8)各系(部)通关于排风改造系统的宣传和正确使用情况。

    (二)针对实验实训教学中心于2022年6月15日开展的全面安全检查工作,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将联合系对《茅台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中开具的安全隐患整改点进行逐一实地复查和验收,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整改不到位又无相应情况说明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将进行校内通报,请务必高度重视。

     五、其他

   (一)本次的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对新学年树立新的实验室风貌、保障我校师生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请各系高度重视,加强对本次安全检查的内部宣传工作,建议通过工作专用的QQ群、微信群等相关平台,加强对本次安全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每一位参与实验室(实训室)教学和使用的教职员工深入了解安全检查的相关情况,并及时组织内部认真做好现有实验室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全力配合迎检。

   (二)安全检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许华杰 18684156685

   李坚 15674807339

   黄林川 15871439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