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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科研和学生毕设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3-10-19 00:00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各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号)附件1、省教育厅印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附件2和《茅台学院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修订)附件3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实验项目的过程风险管控,确保实验项目的安全运行,实验实训教学中心拟于近期组织化学及生物类的教学、科研和学生毕设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凡涉及重要危险源,即有毒有害化学品(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危险气体(易燃、易爆、有毒、窒息)、动物及病原微生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的教学、科研和学生毕设实验项目,应经过风险评估后方可开展实验活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在未切实落实安全保障前,不得开展实验活动。

       二、评估要求

符合评估范围的教学、科研和学生毕设实验项目,须由相应的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人(教学)、开展科研实验的教师(科研)、指导学生毕设的教师(毕设)组织开展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并填写《茅台学院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附件4),交由实验实训教学中心李坚处(B1-412)存档备案。

为加强对学生毕设环节的实验过程管控,指导学生毕设的教师还需填写《茅台学院实验室使用安全责任书》(附件5),安全责任书一式四份,申请教师、系综合实验员、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主任各留一份。

       三、完成时间

请涉及上述项目的教师最晚于202310月27日前完成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此项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在上学期完成了教学实验项目的试点工作,本次将覆盖科研和学生毕设实验项目。在开展过程中如有疑惑,请及时联系实验中心。

(二)对于上学期完成了安全风险评估的课程教学实验项目,如所有实验项目未删改、实验过程与环境等未发生变化时不需重新评估。部分实验项目存在变更的,须针对变更的部分进行评估。

(三)根据2023年上半年19级毕业生开展毕设实验期间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实验中心制定了《茅台学院实验室使用安全责任书(试行)》,请各系实验室主任组织本单位教师认真学习安全责任书的条款与要求,加强对开展毕设实验毕业生的教育培训和指导,确保学生毕设实验环节的人身安全,避免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件:1 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pdf

          2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doc

          3《茅台学院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修订)》.pdf

          4  茅台学院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docx

          5  茅台学院实验室使用安全责任书(试行).docx

          6 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爆炸化学品名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