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号)、省教育厅印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等文件要求,实验项目负责人是实验项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须对实验项目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制定防范措施及现场处置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项目过程的风险管控,确保实验项目安全运行,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将开展本学期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流程
本学期教学、科研和学生毕设实验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流程图
二、评估范围
(一)实验教学项目:
1、本学期新开设课程的实验项目。
2、已开设成熟的实验课程中,有新增实验教学项目或现有实验项目中实验步骤、条件、实验试剂物资等有调整,相应实验风险随之发生变化的。
(二)科研实验项目:本学期将新开展的科研实验项目或现有已备案的科研项目中因实验步骤、条件、实验试剂物资等有调整,相应实验风险随之发生变化的。
(三)学生毕设实验项目:本学期拟在学校实验楼开展学生毕设的实验项目,或上学期末已开展但未完成风险评估备案的学生毕设项目。
三、评估要求
(一)符合评估范围的教学、科研和学生毕设实验项目,须由相应的课程负责人(教学)、开展科研实验的教师(科研)、指导学生毕设的教师(毕设)组织开展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并填写《茅台学院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附件1)。
为加强对学生毕设环节的实验过程管控,指导学生毕设的教师还需填写《茅台学院实验室使用安全责任书》(附件2),安全责任书一式四份,申请教师、系综合实验员、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主任各留一份。
(二)实验项目凡涉及重要危险源,即有毒有害化学品(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等高危险性化学品)、危险气体(易燃、易爆、有毒、窒息)、动物及病原微生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的教学、科研和学生毕设实验项目,属于存在重大风险的实验项目,经各系审核后,须报实验中心李坚 (B1-412)审核通过并备案后方可开展实验活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在未切实落实安全保障前,不得开展实验活动。
(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项目,未按要求完成风险评估备案的,不能领取相关试剂。
四、完成时间
请涉及评估范围的实验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备案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本工作在开展过程中如有疑惑,请联系实验中心(李坚 15674807339);
(二)请各系领导和实验室主任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认真督促本单位教师对实验项目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完成专家评审和备案,指导有关人员做好安全防护;
(三)2025届毕业生的学生毕设即将全面开展,将请各系实验室主任组织本单位教师认真学习安全责任书的条款与要求,加强对开展毕设实验毕业生的教育培训和指导,确保学生毕设实验环节的人身安全,避免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实验实训教学中心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