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对于高校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要求及近期集团公司、学校整体安全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落实本学期末学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实训教学中心现将相关事项提前部署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检查
(一)检查范围:明德楼(B1)、敏行楼(B2)所有实验室、金工车间,劳动教育基地,危废暂存间、低浓度废水处理站。
(二)检查时间:各系自查时间为2024年7月3日~7月8日;校级检查时间为2024年7月9日~7月10日,检查分系开展,校领导带队、各系主管实验室的领导对各系所辖区域内实验室共同开展隐患大检查。
(三)检查要求:
1.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重点区域和重大风险源的专项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重点加强危化品、气瓶、特种设备等危险源的管理。
2.本着“应改即改、能改即改、立改立效”原则,对排查的隐患,应分析隐患出现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并做好隐患排查及整改闭环材料的存档。
3.实验中心应将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清单及时反馈给各系,要求各系于7月11日下班前将实验室整改情况报送实验中心黄林川处(B1-412)存档。
4.不能立即解决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
二、暑假期间实验室使用管理工作
(一)实验室使用申请管理。原则上假期不开放实验室,确因教学、科研、学生毕设等原因,需在假期使用实验室的,须由使用老师提出书面申请(附件1),签订节假日实验室开放安全责任书(附件2),经各单位领导审批通过后于7月10日16:00前报实验中心李坚处审批备案(B1-412)。
涉及使用B2五楼大仪平台实验室(本次仅开放实验室503,505,506,507、508、512)的,还须额外填写大型仪器共享平台仪器预约申请表(附件3),于7月10日16:00前报大仪平台管理员滕明德处(B2-514)。
假期使用的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值日、出入人员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尽量不安排危险性和通宵实验。严禁私自使用未经审批的实验室。
(二)暑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在完成安全检查和卫生清洁消杀的前提下,由实验中心统一贴封条封门,封门前要特别检查水、电、气开关状态,关闭相应的仪器设备;对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要安排专人检查,通过技防、人防等措施确保安全。
(三)假期使用实验室时,须配合实验中心安排的每日巡查人员做好个人信息记录。未按要求进行备案使用的,经巡查发现将进行统一记录和全校通报,由此引发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将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四)涉及假期使用实验室的系,须落实好本系使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制定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如遇有紧急事件,须立即启动预案进行妥善处置,并立即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五)涉及指导学生实验的,申请教师一定要做到教育到位、指导到位、监督到位、管理到位。学生本人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坚决避免因管理不规范、操作不规范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
三、有关要求
请各系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始终把师生安全放在首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假期校园风险隐患动态清零。
附件3: 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大型仪器共享平台仪器预约申请表.docx
实验实训教学中心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