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是在校党委、行政领导下,按照“统筹配置、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基本原则,负责学校资产的统筹、协调、监管及集中采购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工作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产和采购管理的法律和法规、方针和政策,制订茅台学院资产和采购管理相应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统筹管理学校土地、房屋、仪器设备、家具、无形资产等各项资产;负责各类资产的建帐立卡、配置与调剂、出租出借、报损报废等工作,监督检查各单位资产使用情况;组织学校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参与学校新增固定资产验收;组织编制学校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学校集中采购工作(教材除外),参与应急采购工作;组建和维护学校采购评审专家库和供应商信息库;负责固定资产质保期内的维修维护;办理学校进口设备报关、免税和年检等手续;参与新楼宇建设管理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