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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资产管理处人员编制为6名,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普通管理人员4名。具体如下:

(一)设资产管理员2名:负责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产权登记,资产清查,建帐立卡,资产处置,新增资产验收等。

(二)设采购管理员2名:负责组织学校集中采购相关工作。具体包括组织集中采购项目相关评审,组织集中采购项目合同审签,组建和维护学校采购评审专家库及供应商信息库等。

资产管理员和采购管理员属于不相容岗位,彼此之间不能相互替代。其他人员根据部门工作情况另行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