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邀请书
茅台学院(采购人)以询比价方式进行以下项目的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密封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名称:茅台学院体育器材采购(二次)
二、采购内容:采购一批教学用体育器材,详见采购清单。
三、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具备的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4.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起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格式自拟,采购人保留在上述网站复核的权利)。
5.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自行承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格式自拟,采购人保留在上述网站复核的权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价。
四、特殊资格要求:
无。
五、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六、交货地点:茅台学院
七、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茅台学院行政楼115室。
报价文件邮寄地址:贵州省仁怀市鲁班大道茅台学院,收件人:宋老师,电话:0851-28797038,邮寄成功后,请将快递公司及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songtongyi@mtxy.edu.cn,邮件以“项目名称”+“供应商公司名称”格式进行命。
收到报价文件视为报名成功。
八、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采购人现行有关质量规范标准。
九、质保期:除球类器材易耗品,本项目质保期1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十、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为含税价,价格包含但不限于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安装费、改造费等使货物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清单进行单价报价和总价报价,单价报价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报价的加和为准,大小写报价不一致时,以大写报价为准;
2.供应商的报价一经接受,不得做任何更改;
3.本项目设最高采购单价限价:详见采购清单,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要求的单价限价,否则作无效参比处理。
十一、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货款,货物验收合格后付至货物价款的95%;
2.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付;
3.本项目付款时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十二、报价文件的组成:
1.①报价函;②报价一览表;③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④售后服务承诺。
2.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
3.报价文件以不可拆分的形式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1份(均须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公司公章)。
4.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若采购人需要,须再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PDF及Word版报价文件。
十三、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原则:本项目在报价文件完全满足询比价文件要求的条件下,按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有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最低,则由评审小组评议推荐成交供应商。(注:若第一成交候选人因其他因素被取消或自愿放弃成交资格的,可以依次递补,最多递补至第三名)
十四、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应与采购人对接合同签订事宜。
十五、踏勘:供应商须自行实地踏勘,供应商若不实地踏勘,视为知晓采购清单情况。
采购联系人:宋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851-28797038、0851-28797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