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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设质量监控、质量评估、教学督导、教育研究及综合事务4个业务板块。具体如下:

(一)质量监控

1.负责完善并运行各项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2.负责统筹教学质量监控数据的反馈、上报及应用;

3.负责组织开展学生评教、同行评教相关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相关工作;

5.负责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与分析;

6.负责追踪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情况;

7.负责编撰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二)质量评估

1.负责完善并运行各项教学质量评估机制;

2.组织开展学校、专业、课程等层面的校内评估工作;

3.组织开展各类校外评估工作(具体包括学校层面的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估、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等;专业层面的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新设专业合格评估、专业认证等)。

(三)教学督导

1.负责督导相关工作。包括督导队伍建设,督导工作计划拟定,协助督导开展工作,汇总及反馈督导各类检查结果,组织督导考核工作。

(四)教育研究及综合事务

1.负责研究上级教学质量政策文件,监督相关单位构建及完善各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推进学校教学质量文化建设;

2.负责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机构日常工作;

3.负责教学质量监测、评估结果的运用,向学校提出教学质量改进意见;

4.负责部门各类文件处理,内部管理及对外联络;

5.负责部门建设,包括制定部门规划,推进软硬件建设等;

6.部门接到的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