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快我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中青年教师的技术应用和专业实践能力,学校拟组织教师开展四级品酒师培训及国家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4月15日-19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
二、培训地点
茅台学院留芳楼202
三、培训对象
前期报名参加四级品酒师培训且通过资格审核的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参训教师须认真对待培训工作,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出现考试不合格等情况,后续职业技能培训及认定,不再优先推荐;
2.参加培训的教师需严格遵守培训考试纪律,按时参加培训课程,不迟到、早退或旷课;
3.本次培训结果计入个人教师档案,不合格者将向所在单位通报培训情况。
附件:茅台学院2024年四级品酒师培训名单
教师工作处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