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我校校风、学风建设,弘扬先进,树立典型,鼓励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开拓进取,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广大学生中形成争先赶优的良好氛围,根据《茅台学院本科学生评优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2年茅台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优委员会、工作组
(一)评优委员会
主 任:田戊戌
副主任:黄训星
委 员:布如宇 张春林 黄华 刘秋 高宇 吴鹏西 陈照静 吴叔娥
职责:统一部署评优工作,汇总评选结果并向学校推荐获奖人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学生工作部,由黄训星兼任办公室主任,钟舒任联络员,负责评优日常工作。
(二)工作组
各系成立评优工作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辅导员为工作组成员。
二、评选对象
我校2019级、2020级、2021级在校生
三、评选项目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四、评选细则
各系评选工作按照《茅台学院本科学生评优办法(试行)》、《茅台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实施。
五、评选时间
各系应于9月28日前形成评选推荐报告并将登记表、汇总表纸质版报学生工作部222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308372798@qq.com, 逾期未报视为放弃推荐。
六、工作要求
1.各系评选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推荐名单经各系工作组审核,在系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统一复审,由学生工作部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2.若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本系公示期内向系工作组提出复议书面申请,系工作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学生对答复仍有异议,可在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评优委员会提出复议书面申请,委员会综合审查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通知学生本人及所在系,此意见为最终处理意见。
3.各类奖项被推荐人选须按照规定填写相应表格,其中先进班集体评选须提交佐证材料。未严格开展评选、材料不规范的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要求处理。
4.2021-2022学年内受处分者不参加评选。
5.凡无正当理由未缴清学费及有关费用者不参加评选。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