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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茅台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09-08 00:00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各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我校校风、学风建设,弘扬先进,树立典型,鼓励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开拓进取,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广大学生中形成争先赶优的良好氛围,根据《茅台学院本科学生评优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2年茅台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优委员会、工作组

(一)评优委员会

 任:田戊戌

副主任:黄训星

  员:布如宇  张春林  黄华  刘秋  高宇 吴鹏西  陈照静  吴叔娥 

职责:统一部署评优工作,汇总评选结果并向学校推荐获奖人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学生工作部,由黄训星兼任办公室主任,钟舒任联络员,负责评优日常工作。

(二)工作组

各系成立评优工作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辅导员为工作组成员。

二、评选对象

我校2019级、2020级、2021级在校生

三、评选项目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四、评选细则

各系评选工作按照《茅台学院本科学生评优办法(试行)》、《茅台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实施。

五、评选时间

各系应于928形成评选推荐报告并将登记表、汇总表纸质版报学生工作部222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308372798@qq.com, 逾期未报视为放弃推荐。

六、工作要求

1.各系评选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推荐名单经各系工作组审核,在系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统一复审,由学生工作部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2.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本系公示期内向系工作组提出复议书面申请,工作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学生对答复仍有异议,可在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评优委员会提出复议书面申请,委员会综合审查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通知学生本人及所在系,此意见为最终处理意见。

3.各类奖项被推荐须按照规定填写相应表格,其中先进班集体评选须提交佐证材料。未严格开展评选、材料不规范的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要求处理。

4.2021-2022学年内受处分者不参加评选。

5.凡无正当理由未缴清学费及有关费用者不参加评选。

 

附件1. 2022年茅台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docx

附件2:XX系2022年茅台学院三好学生汇总表.xls

附件3. 2022年茅台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x

附件4:XX系2022年茅台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xls

附件5. 2022年茅台学院先进班集体登记表.docx

附件6:XX系2022年茅台学院先进班集体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