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将2022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优委员会、工作组
(一)评优委员会
主 任:田戊戌
副主任:黄训星
委 员:张春林 布如宇 黄华 刘秋 高宇 吴鹏西 陈照静 吴叔娥
职责:统一部署评优工作,汇总并向学校报告推荐结果。委员会设办公室于学生工作部,负责评优日常工作。
(二)工作组
各系成立评优工作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辅导员为工作组成员。
二、评选对象
我校2019级、2020级、2021级在校生及班集体
三、评选项目
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
四、名额分配
省级荣誉推荐名额分配表 |
|||
系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先进班集体 |
酿酒工程系 |
4 |
1 |
1 |
食品科学与工程系 |
2 |
1 |
1 |
资源环境系 |
2 |
1 |
1 |
工商管理系 |
3 |
1 |
1 |
酿酒工程自动化系 |
2 |
1 |
1 |
旅游管理系 |
1 |
1 |
1 |
校团委 |
/ |
1 |
/ |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我校可推荐14名省级三好学生、5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及2个省级先进班集体,分别须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结合我校实际,省级三好学生进行等额评选,根据在校生人数比例将名额分配至各系;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进行差额评选,在各系推荐的基础上,由评优委员会召集会议进行评选。
五、评选细则
请各系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的通知》(黔教学发〔2018〕169号)及《茅台学院本科学生评优办法(试行)》要求,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六、评选时间
各系应于9月30日前形成评选推荐报告,同登记表、汇总表纸质版一并报学生工作部222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308372798@qq.com, 逾期未报视为放弃推荐。
七、评选要求
1.各系评选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推荐名单经各系工作组审核,在系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评优委员会,由评优委员会召集专门会议进行材料审核、评选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2.若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本系公示期内向系工作组提出复议书面申请,系工作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学生对答复仍有异议,可在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评优委员会提出复议书面申请,委员会综合审查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通知学生本人及所在系,此意见为最终处理意见。
3.各类奖项被推荐人选须按照规定填写相应表格,其中先进班集体评选须提交佐证材料。未严格开展评选、材料不规范的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要求处理。
4.2021-2022学年内受处分者不参加评选。
5.凡无正当理由未缴清学费及有关费用者不参加评选。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