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21〕183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的通知》(黔财教〔2022〕81号)《茅台学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启动我校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8000元/人,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预算文件名额分配,今年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为7名,实行全校统一评选。根据各系可参评学生人数,各系推荐名额为:酿酒工程系2人,工商管理系1人,食品科学与工程系1人,资源环境系1人,酿酒工程自动化系1人,旅游管理系1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5000元/人,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预算文件名额分配,今年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172名,根据各系二年级(含二年级)在校生人数以及各系在校生绝对贫困发生率,各系名额分配为:酿酒工程系42人,工商管理系37人,食品科学与工程系28人,酿酒工程自动化系25人,资源环境系24人,旅游管理系16人。
(三)学校奖学金
奖励标准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二等奖学金1400元/人,三等奖学金800元/人。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奖人数分别占参评学生人数的3%、5%、7%,获奖人数控制在各系学生总人数的15%内。
三、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按照《茅台学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及《茅台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实施。
四、材料准备及填写规范
各系根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校奖学金获奖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一)国家奖学金
申请学生须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成绩单、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等。
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除签名外其余内容须打印):(1)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签名;(2)“院系意见”栏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3)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必须完备,不得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双面打印,填写内容除签字需手写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学生须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贵州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等。
严格按要求填写《贵州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1)家庭经济情况栏中家庭人口总数,总收入、人均月收入需与上年度学生填写的《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中的各项数据一致且不存在逻辑错误;(2)学习成绩栏中成绩排名总人数、名次,必修课、选修课门数,是否实行综合考评排名,综合考评总人数、名次等均需填写详实。
(三)学校奖学金
申请学生须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2021-2022学年茅台学院奖学金评定表》、成绩单、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等。
五、相关要求
各系按照评选标准及名额对符合评定条件的个人择优选取并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国家奖学金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9月22日,各系提交的汇总材料有:公示文件、公示结果、《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教务处出具的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等。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10月21日,各系提交的汇总材料有:公示文件、公示结果、《贵州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茅台学院2021-2022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教务处出具的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等。
(三)学校奖学金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10月21日,各系提交的汇总材料有:公示文件、公示结果、《2021-2022学年茅台学院奖学金汇总表》、教务处出具的学生成绩单等。
附件3.茅台学院2021—2022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