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首页/通知公告
茅台学院学窗帘建设项目遴选公告
2019-08-26 15:29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一、前言

茅台学院窗帘项目已经通过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发布遴选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茅台学院窗帘供应商遴选 

2、方式:窗帘设计、制作及安装、工包料。

3、要求:中标方需根据不同的工序制定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方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中标方负全责,校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学校的其他设备设施及楼宇、建筑物,如有损坏,中标方负全责赔偿或修复,符合参数要求。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独立法人资格。

2、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遴选项目的内容。

3、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报名、投标。

四、资格审核及遴选

1、资格审核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核。

2、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报送下列资格审核材料。资格证明材料须装订成册(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带正本或副本原件核查);

(3)如授权法人代表以外的他人代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查)

(4)公司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所有各项内容在报送资料时必须交验原件(若由于年审、换证等原因而不能提供原件,则必须提供发证机构或主管部门的证明原件),以上各条件为本次资审的必要条件,有任何不满足或不完整将导致本次资格审核的不合格。

3、本次遴选采取现场开标,设拦标价,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方,以综合评分法进行遴选评分。

五、中标单位

确定中标候选单位后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七、报名、现场踏勘及开标时间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8月31日。

现场踏勘: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8月31日。

2、报名地点:仁怀市鲁班大道茅台学院行政楼三楼325办公室

   联系人:官老师 联系电话  0851-28797010

3、开标时间:2019年9月2日

八、遴选公告的解释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茅台学院后勤保卫处。

九、项目开工时间、完工时间、验收时间以双方协商为准

十、监督部门:监察审计处 电话:0851-28797052

 

茅台学院后勤保卫处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