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会上有单位和个人用“中国贵州茅台学院”字样图章颁发拜师收徒的荣誉证书,误导公众,混淆视听,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此,我校郑重声明如下:
一、茅台学院是已完成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享有“茅台学院”名称,我校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公章字样是“茅台学院”;
二、我校从未开展拜师收徒活动,从未颁发过与拜师收徒相关的任何证书,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纠纷和造成的后果与我校无关;
三、对于盗用茅台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我校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广大公众如有任何此类问题请致电茅台学院党政办公室(0851-28797002)进行核实。
特此声明。
茅台学院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