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日,贵州省社科联发布了《省社科联关于2023年度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联合课题)立项的通知》,我校共获批立项2项。根据立项文件要求,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计划开展工作。课题组要严格按照立项课题名称开展研究,不得改变课题名称。研究过程中不得随意调整课题组成员,改变原定研究方向。如因特殊情况需作调整的,课题组应事先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送省社科联。
(二)积极转化研究成果。开展研究期间鼓励课题组向《贵州咨政》或《贵州人文社科》投稿,成果被采用将作为课题结项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课题研究成果被《贵州咨政》或《贵州人文社科》采用,不单独发放稿费或奖励,仅作为结项条件之一。成果得到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可免检结项,并作为评定“优秀”或“良好”等次的条件之一。
(三)提交课题结题材料。各课题组应在2023年11月10日前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和查重报告(重复率低于15%)至科研处。研究成果需完成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同时提供5000字左右的减缩版),并发表至少2篇普刊论文。
(四)课题研究经费。每个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课题负责人应在2023年7月24日前填写《茅台学院人文社科项目经费预算表》,签字盖章后提交至行政楼222室。
(五)其他要求。课题负责人擅自终止立项课题研究、自主申请撤项或结题评审被定为“不合格”,省社科联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自次年起,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相关课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终止,均应书面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省社科联同意。
附件:1.茅台学院2023年度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联合课题)立项汇总表.xls
2.2023 年度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联合课题)结题成果模板.docx
3.茅台学院人文社科项目经费预算表
科研处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