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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茅台学院实验室钥匙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03-08 00:00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各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结合学校实际,实验实训教学中心特制定《茅台学院实验室钥匙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茅台学院实验室钥匙管理办法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实验室钥匙管理

(一)实验实训教学中心负责统一配置全校实验室的钥匙以及保管使用。实验室钥匙使用需建立管理台账,原则上不带离实验室,不得私自外借及配制。

(二)易制毒、易制爆等管制药品涉及双人双锁等特殊管理办法,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钥匙分发方式,确保单一人员无法同时获取全部钥匙或授权。

(三)为保证实验室安全,当实验室出现重大险情时能够及时、快速处理,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在各实验楼物业处配有实验室“紧急备用钥匙”,仅在应对紧急突发事故时使用,其它时间、其它情况下一律不得启用。

(四)各实验室新增、更换门/锁,实验室负责人需及时更换或补充备用钥匙,将新钥匙交到实验实训教学中心统一分配管理。

第二条 钥匙使用管理

(一)钥匙借用及登记

1.正常实验课时,钥匙由实验课任课教师负责领取,并在各实验楼物业处《实验室钥匙领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实验结束后应立即送还物业前台,并签名。

2.非正常实验课时需临时使用的,在登记后可临时向实验实训教学中心专职实验员或物业前台工作人员借用钥匙,并在使用后及时交回。

3.教师因其它情况需长期使用本系专业实验室,可填写《实验室钥匙使用申请表》,经所在系分管实验室的领导签字同意,报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审批通过后领取钥匙。最长借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学期,期末必须收回。领用人在保管钥匙期间承担相应实验室安全责任。

4.学生借用钥匙应由其指导老师办理申请;若教师不能当面办理借用登记,应提前与实验实训教学中心专职实验员联系,确认学生办理借用。由学生办理借用手续的,指导教师应承担连带责任。

5.学生不能申请长期借用钥匙。

(二)使用要求

1.钥匙使用申请人在实验室使用过程中负责实验室内的资产安全。

2.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未经许可不准动用贵重精密仪器设备。

3.实验完成后,须整理好使用的仪器设备,清理实验场地,做好使用记录台账。

4.不得私自将实验室任何药品、仪器带离实验室。

第三条 钥匙保管责任

1.钥匙领用人应该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钥匙,不得私自配制钥匙,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

2.一旦发生钥匙被盗、丢失或者门锁被撬、被堵塞等,应及时向实验室管理员及实验中心领导汇报,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换锁或其它措施补救。

3.因丢失钥匙造成资产损失、破坏或丢失的,由责任人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赔偿。

第四条 实验室钥匙使用申请表一经审批,表示申请人已充分阅读上述规定,并承诺遵守。如若有违反实验室纪律现象,经劝导仍不纠正者,终止其实验室使用资格;若造成安全事故,按学校相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附件1:实验室钥匙领用登记表.doc

附件2:实验室钥匙使用申请表.docx

实验实训教学中心

2023年3月8日